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 突发重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务预算。
第六条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七条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总组长,负责对医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应急办下设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药械保障领导小组、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通讯联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等。
二、组织管理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邬德朔
副组长:许亚伟
成 员:翟宪海 姚元伦 王方荣
职 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工作日与非工作日联系电话均为8212460(内线:82460)。
组 成:
主 任:许亚伟
副主任:翟宪海 姚元伦 王方荣
成 员:史满春 赵加固 刘学军 曹云和 高玉真 刘瑞洋 吴爱英 翟永丽
李翠英 徐龙芝 张传立 孙爱梅 赵 义 苗来占 刘亚全 秦传建
王中强 张洪旭 吕秀美 王 丽 冯兴霞 张丽萍 李凤美 田新国
赵 让 刘秀莲 刘凤华 吕秋霞 杨 民
职 责: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接到应急处理指挥部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
应急办下设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1、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赵加固 曹云和 吕秀美 王 丽
成 员:冯兴霞 张丽萍 李凤美 田新国 赵 让 刘秀莲 刘凤华 翟永丽
张作宇 庞 丽 潘海燕 彭冬莲 孔秋菊 徐常本
职 责:
(1)制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办法;
(2)督促、检查医护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护工作者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医护患纠纷隐患;
(3)及时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组织协调特殊、重大、急危重症病人、传染病疫情或暴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疑难病症讨论;
(5)医院感染控制和暴发调查与处理。
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治专家组和应急救治梯队。
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赵加固 曹云和 吕秀美 王 丽
成 员:杨建安 田新国 李凤美 赵 让 张作宇 徐常本 王丰爱 孙念全
徐武平 王金杰 谷训超 常德超 刘念奎 郭凤珠 杨桂金 刘永涛
张永雪 安孔君 李传战 付兴山 谭儒省 石在新 申福军
职 责:
(1)接受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指挥,根据不同类别制定治疗方案,并提出防止伤害进一步扩大的建议及措施;
(2)在组长或副组长的召集下,根据病员病情实施分流;负责重危伤员的抢救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协调指挥做好病人紧急救治,必要时相应专家到现场指导并实施救护;
(3)负责对诊断不明的病例组织进行集体会诊,明确诊断;
(4)负责对各科室救治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5)收集并及时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汇报病例总人数、治疗等情况。
内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吕秀美 王 丽
队 员:内科系统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内科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外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赵加固 田新国 张作宇 潘海燕
队 员:外科系统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外科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或手术;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妇、儿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庞 丽 孔秋菊 冯兴霞 吴爱英
队 员:妇产科、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妇、儿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传染病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吕秀美 王 丽 冯兴霞 刘凤华
队 员:各临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各医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对临床诊断和确诊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4)做好医护人员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5)做好病区、病员的消毒、隔离工作;
(6)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工作。
急诊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庞 丽 彭冬莲
队 员: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各类受伤人员的院前紧急搜救、检伤分类、现场救治等工作;
(2)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各类受伤人员的转运及救治工作;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3)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2、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许亚伟
副组长:徐龙芝 张传立 苗来占 刘亚全 秦传建
成 员: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基建科、督查科等科室所有工作人员。
职 责:
(1)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
(2)保证必需的应急防控、救治经费;
(3)制定并实施安全供水、供电、供暖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全院各主要管线、设施的情况,定期维修、保养,保证管线的畅通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4)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掌握锅炉上火、压火、运行以及紧急故障停炉操作,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5)若水、电、暖、电梯等发生故障时,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维修和处理。
3、药械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李凤美 徐常本 王中强
成 员:药剂科、器械科等科室所有人员
职 责:
(1)储备必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炎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
(2)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
(3)配备必须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
(4)其他必备的应急药械。
4、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翟宪海
副组长:赵 义
成 员:保卫科工作人员
职 责:
(1)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措施、值班制度;
(2)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3)积极督促门卫、巡逻、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5、通讯联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王方荣
副组长:高玉真 刘瑞洋 李翠英
成 员:办公室、党办、宣传科等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第一时间按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应急办指令,联系各抢救应急小组组长、成员;
(2)负责与110、119、120、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人民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络和报警;
(3)负责与各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络,及时准确统计各组人员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事故受伤、死亡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等情况;
(4)编写、打印、分发等相关资料。
6、信息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王方荣
副组长:冯兴霞 刘凤华 翟永丽 李翠英 张洪旭
成 员: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宣传科、微机室等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按照具体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统计汇总与分析、新闻发布等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知识的普及宣教工作;
(3)在信息系统故障发生时负责相关人员的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7、行政、后勤、物资、设备及其他人员
在重大事件的急救任务面前,无论是工作时间或歇息时间,无论日间或者黑夜,一旦接到命令,全院工作人员都要迅速到岗,一切工作部门都要开绿灯,所有手续从简;工作原则是先治病救人,后补办手续;全院齐心合力,互相支持,确保迅速、及时、安全、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与任务。
第八条 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部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管理;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第九条 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第十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控感科、门诊部、公共卫生科、总务科、保卫科等)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 医院所属各科室、部门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第十二条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或直接报告应急办。联系方式如下:
应急办公室:8212460(内线82460);医务部:8219721(内线89721);护理部:8214683(内线84683);药剂科:8212505(内线82505);控感科:8216456(内线86456);门诊部:8210400(内线80400);公共卫生科:8216871(内线86871);总务科:8217638(内线87638);保卫科:8214202(内线84202);节假日休息报告医院总值班:8212460(内线82460)。
第十四条 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志应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通讯联络,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第十六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七条 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五、培训与演练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第十九条 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对特殊人员应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如对医院新闻发言人应进行媒体沟通技巧的培训等。
第二十条 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六、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院联席会议批准,报县卫生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医院最高领导,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对相关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后勤科室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房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第二十五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卫生防疫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七、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备有若干附件。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
第二十七条 每次突发事件处理之后,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做好突发事件后的各种重建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拟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暴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应急办下设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药械保障领导小组、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通讯联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等。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成:
指 挥 长:邬德朔
副指挥长:许亚伟
委 员:翟宪海 姚元伦 王方荣
职 责:
1、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组织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援助,拟定卫生应急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适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根据其决定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救治指挥部”。
3、负责组建医院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队伍,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预案的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救治能力。
4、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案的实施。
5、组织协调卫生应急救治工作的资金、交通、通讯、施救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接受院内外援助。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和发布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7、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学研究,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在指挥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工作日与非工作日联系电话均为8212460(内线:82460)。
组 成:
主 任:许亚伟
副主任:翟宪海 姚元伦 王方荣
成 员:史满春 赵加固 刘学军 曹云和 高玉真 刘瑞洋 吴爱英 翟永丽
李翠英 徐龙芝 张传立 孙爱梅 赵 义 苗来占 刘亚全 秦传建
王中强 张洪旭 吕秀美 王 丽 冯兴霞 张丽萍 李凤美 田新国
赵 让 刘秀莲 刘凤华 吕秋霞 杨 民
职 责: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1、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赵加固 曹云和 吕秀美 王 丽
成 员:冯兴霞 张丽萍 李凤美 田新国 赵 让 刘秀莲 刘凤华 翟永丽
张作宇 庞 丽 潘海燕 彭冬莲 孔秋菊 徐常本
职 责:
(1)制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办法;
(2)督促、检查医护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护工作者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医护患纠纷隐患;
(3)及时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组织协调特殊、重大、急危重症病人、传染病疫情或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疑难病症讨论;
(5)医院感染控制和爆发调查与处理。
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治专家组和应急救治梯队。
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赵加固 曹云和 吕秀美 王 丽
成 员:杨建安 田新国 李凤美 赵 让 张作宇 徐常本 王丰爱 孙念全
徐武平 王金杰 谷训超 常德超 刘念奎 郭凤珠 杨桂金 刘永涛
张永雪 安孔君 李传战 付兴山 谭儒省 石在新 申福军
职 责:
(1)接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指挥,根据不同类别制定治疗方案,并提出防止伤害进一步扩大的建议及措施;
(2)在组长或副组长的召集下,根据病员病情实施分流;负责重危伤员的抢救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协调指挥做好病人紧急救治,必要时相应专家到现场指导并实施救护;
(3)负责对诊断不明的病例组织进行集体会诊,明确诊断;
(4)负责对各科室救治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5)收集并及时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汇报病例总人数、治疗等情况。
内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吕秀美 王 丽
队 员:内科系统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内科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外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赵加固 田新国 张作宇 潘海燕
队 员:外科系统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外科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或手术;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妇、儿科专业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庞 丽 孔秋菊 冯兴霞 吴爱英
队 员:妇产科、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妇、儿专业受伤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传染病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吕秀美 王 丽 冯兴霞 刘凤华
队 员:各临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各医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人员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救治;
(2)根据治疗方案,对伤病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进驻定点医院参加救治工作;
(3)对临床诊断和确诊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4)做好医护人员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5)做好病区、病员的消毒、隔离工作;
(6)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工作。
急诊应急救治梯队
组 成:
队 长:姚元伦
副队长:庞 丽 彭冬莲
队 员: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
职 责:
(1)接受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组的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中各类受伤人员的院前紧急搜救、检伤分类、现场救治等工作;
(2)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各类受伤人员的转运及救治工作;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3)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负责做好病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2、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许亚伟
副组长:徐龙芝 张传立 苗来占 刘亚全 秦传建
成 员: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基建科、督查科等科室所有工作人员。
职 责:
(1)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
(2)保证必需的应急防控、救治经费;
(3)制定并实施安全供水、供电、供暖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全院各主要管线、设施的情况,定期维修、保养,保证管线的畅通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4)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掌握锅炉上火、压火、运行以及紧急故障停炉操作,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5)若水、电、暖、电梯等发生故障时,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维修和处理。
3、药械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姚元伦
副组长:李凤美 徐常本 王中强
成 员:药剂科、器械科等科室所有人员
职 责:
(1)储备必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炎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
(2)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
(3)配备必须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
(4)其他必备的应急药械。
4、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翟宪海
副组长:赵 义
成 员:保卫科工作人员
职 责:
(1)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措施、值班制度;
(2)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3)积极督促门卫、巡逻、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5、通讯联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王方荣
副组长:高玉真 刘瑞洋 李翠英
成 员:办公室、党办、宣传科等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第一时间按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应急办指令,联系各抢救应急小组组长、成员;
(2)负责与110、119、120、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人民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络和报警;
(3)负责与各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络,及时准确统计各组人员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事故受伤、死亡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等情况;
(4)编写、打印、分发等相关资料。
6、信息保障领导小组
组 成:
组 长:王方荣
副组长:冯兴霞 刘凤华 翟永丽 李翠英 张洪旭
成 员: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宣传科、微机室等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按照具体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统计汇总与分析、新闻发布等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知识的普及宣教工作;
(3)在信息系统故障发生时负责相关人员的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7、行政、后勤、物资、设备及其他人员
在重大事件的急救任务面前,无论是工作时间或歇息时间,无论日间或者黑夜,一旦接到命令,全院工作人员都要迅速到岗,一切工作部门都要开绿灯,所有手续从简;工作原则是先治病救人,后补办手续;全院齐心合力,互相撑持,确保迅速、及时、安全、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与任务。
七、平时应急准备
(一)平时做好应急抢救物资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
(二)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规范,加强救治工作组成员及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适时演练。
(三)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落实相关卫生防护、监测检验和疫情控制措施。
(四)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八、应急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调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配合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后勤保障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防护用品,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四)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卫生防疫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服务。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地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六)控感科、医务部、办公室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七)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八)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九)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十)对收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批伤员,按照收治、报告流程执行。
九、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
二、急救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激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医疗救护及时、安全、顺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菏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急救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参加院前急救工作,服从市卫生局和急救中心统一调度、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与其他急救站密切协作,圆满完成急救任务。
(四)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急救分站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
组 成:
组 长:分管院长
副组长:门诊部主任、急诊科主任
组 员:急救科全体护理人员、急救车全体驾驶员
职 责:
1、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2、负责应急急救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的调动等;
3、负责组织应急工作组成员对需救治人员的现场处理及进一步落实治疗措施的指导;
4、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请求指导与帮助;
5、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
6、负责指导、检查各科室的急救演习,以确保抢救的及时、准确。
分工:
1、总指挥由组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副总指挥由副组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急救的具体指挥和实施。
3、组长、副组长负责医护人员调动及抢救中疑难问题的解决。
4、护士长负责急诊室的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室的设备、药品、车辆的齐备;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急救站联系方式:
急救站电话:120 急诊科电话:8219424
一号车载电话:18661511957 二号车载电话:18661510633
三号车载电话:18661511956 四号车载电话:18615308003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2年版)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医院成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组成
组 长:邬德朔
副组长:许亚伟 翟宪海 姚元伦 王方荣
成 员:史满春 赵加固 刘学军 曹云和 高玉真 刘瑞洋 吕秀美 王 丽
冯兴霞 张丽萍 李凤美 田新国 赵 让 刘秀莲 刘凤华 吴爱英
翟永丽 李翠英 徐龙芝 张传立 赵 义 苗来占 刘亚全 秦传建
徐常本 丁 涛 任丽丽 卢 杰
(二)职责
1、组长负责总体的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3、成员负责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1、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2、自事件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必须向巨野县卫生局(联系电话:8212114)和巨野县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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