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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石材铺贴施工承包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784574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5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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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地面石材铺贴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德阳市旌阳区南湖.十二橡树工程的地面石材铺贴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南湖.十二橡树 2、工程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八一中学西侧 3、工程性质:总地面面积约 m2。 4、承包范围:地面石材铺贴项目。 5、质量等级:达到甲方要求施工合格标准。 6、承包单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1 花岗岩粘贴(厚度、尺寸、颜色) ㎡ 26 2 路沿石(厚度、尺寸、颜色) m 3 7、合同总造价:按实际铺贴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包小型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由乙方自备(含切割机、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振捣设备等)。 承包内容:材料场内搬运、选料、切割、抹水泥膏、粘贴、勾缝及墙面清洗等工作。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处,踢脚线、圈边等材料的切割。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铺贴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 工程完工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此工程款支付1万元,剩余的在2017年5月份支付2万元,其余在2017年年底前付清。 四、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保证不少于 5 个以上技术工人及 1 个以上管理人员现场作业,同时乙方本人必须在现场管理。在施工工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进度工期安排,满足和服从甲方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造成甲方进度延误的,每拖延一天罚乙方 200 元,以此类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员、设备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进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班组进行赶工,其赶工的费用按本合同承包单价的三倍付给另聘班组,分割项目结算价款作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签字认可。 五、 施工质量 1、要求对缝、对花符合要求。铺完后接着向两侧和后方顺序铺贴,直至铺完为止。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石材缝口一致,无翘角;整体表面平整度不超过2厘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9-2002的规定。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积水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2、乙方施工的工程经验收必须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处罚 200 元。 3、乙方完成的施工项目经甲方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若乙方不执行整改,甲方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六、甲、乙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施工要求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挂设施工所需的安全网及防护栏杆,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3、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及材料机具维修场所。 4、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及上料平台,主轴线、标高详细尺寸、位置等,以保证施工工期和技术需要。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规范及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做好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清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乙方必须确保石材粘贴牢固,若抽检未通过抗拉拔试验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用剩的石材和水泥应在收工前清理堆放好,确保材料集中堆放,且完工后不用的材料应及时归还入库,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100元。。 4、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食宿,确保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 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5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1、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2、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3、如乙方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 4、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九、其它 1、乙方确认通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上述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交由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在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给乙方后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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