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 地 产 开 发 联 营 合 同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以公平、诚信为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合作内容
(一)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共同开发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合同履行方式: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友好协作、相互补充。
(三)设立项目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分别设立与本合同第二条对应的项目部并于 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项目部名称分别为: 。
(四)项目部设立后 日内,双方设立项目部银行账号。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双方将资金投入前项所列项目部仅供本项目使用,双方针对相应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财务和账目制度。
(五)项目部组成:项目部下设部门为 。
(六)项目部职权:全权负责本项目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宜,项目部有权在所开发房产具备预售条件下对房屋进行预售。
(七)人员组成:甲方指派以下人员参与开发项目工作,并向乙方出具相应人员的授权书:
1、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属项目:
职 责:
2、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属项目:
职 责:
3、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属项目:
职 责:
第二条 合同项目
(一)项目一
1、名称:潍坊市百弘大酒店
2、地点:
3、开发范围:
4、开发面积:
5、开发土地用途:
6、开发土地证件及编号:
7、开发土地面积:
(二)项目二
1、名称:创业服务中心
2、地点:
3、开发范围:
4、开发面积:
5、开发土地用途:
6、开发土地证件及编号:
7、开发土地面积:
(三)项目三
1、名称:别墅
2、地点:
3、开发范围:
4、开发面积:
5、开发土地用途:
6、开发土地证件及编号:
7、开发土地面积:
第三条 出资及利益分配
(一)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相关项目范围内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及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作为出资,占出资额的百分之七十(小写:70%)。
(二)乙方以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作为出资,占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小写:30%)。
(三)按照双方出资比例确定联营投资利润分配比例。
(四)本合同项下开发项目盈利首先返还乙方出资,所开发房产销售数量达到具体项目总量的百分之 时(小写 %),销售额的百分之 (小写 %)支付乙方,达到具体项目总量的百分之 时(小写 %),销售额的百分之 (小写 %)支付乙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在本协议约定的开发项目中分配资金。
(2)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权限内对开发项目实施管理。
(3)甲方有权在不损害乙方权益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实施与本合同项下开发项目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配合、协助乙方对合同约定的开发项目进行必要的管理。
(2)甲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开发项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乙方投入资金挪作他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给予乙方本条第(二)项第1目项下授权,给予相关人员本合同第一条第(五)、(六)、(七)项所列职责的相应授权。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约定提供开发项目相应土地。
(5)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书、文件。如果乙方主张对本合同项下房产进行预售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应在项目部银行账号设立之日起日 内,将约定资金汇入本账号,其中项目一 万元整(小写: ),项目二 万元整(小写: ),项目三 万元整(小写: )。
(7)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来源的合法性和开发手续的合法性、完备性。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依法律程序确定本合同项下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2)乙方实施开发项目的综合管理。
(3)乙方有权监督其提供的资金用途。
(4)乙方有权以项目部的名义对外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本合同第一条第(七)项所列人员。
(6)乙方有项目部职权范围内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应尽职尽责地履行项目开发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乙方应在项目部银行账号设立之日起日 内,将约定资金汇入本账号,其中项目一 万元整(小写: ),项目二 万元整(小写: ),项目三 万元整(小写: )。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一)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要求违约方承担乙方出资额百分之三十(小写:30%)的违约金。
(二)若本合同被解除、终止、中止或撤销,不影响本条的效力。
(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通知费、交通费、执行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四)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对本合同的内容、效力、履行等有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本合同项下开发项目对第三人一切权利义务的唯一主体。
(二)甲、乙双方已经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进行过仔细阅读,知悉其准确的法律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