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合同号: 甲方(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工 程 名 称: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 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 同信守。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商品砼C10方255商品砼C15方265商品砼C20方275商品砼C25方285商品砼C30方295商品砼C35方310商品砼C
2、40方325商品砼C45方345备注此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56828.76,暂定总方量为26000m3,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本价格为送到施工现场开具收据价格,抗渗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细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车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车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现金支付泵费时,泵送费按上述价格每方下调5元。冬季施工费增加15 元,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二、交货地点和方式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 方式,并
3、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 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 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 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 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 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
4、甲方要求;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3、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4、砂子:中砂。5、石子:连续级配525mm。6、塌落度为: mm。四、订货、送货1、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 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
5、位和发货时间。五、计量方法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 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00;J642000标准(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间)。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 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六、质量验收1、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实验 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工作由甲方承担。2、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内容
6、进行验收,并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 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及施工过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属于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货款结算及支付办法1、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实际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2
7、、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每满1500m3时,双方在五日内完成本阶段结算,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结算款的80货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中断混凝土的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结算45天内全部付清。八、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付本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同时甲方根 据欠款金额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九、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
8、法履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 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3、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允协议与 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 成之前,以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合同内容。十二、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
9、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 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 资料。如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
10、、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
11、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
12、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
13、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