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条款如下: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乔司镇永西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房用途为 之用。第二条,租房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约期限为 年。第三条,月租金人民币为 元/平方,计 元/月。 共计年租金 元整。如承租人需提供发票,税金应由承租人承担。第四条,租金支付期限, 承租人在支付租金之外,还需交给出租方租房押金 整,合同期满无发生第九条情形,金额返还押金,不计息。第五条,出租人交房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条,出租人房内装潢全部由承租人自己进行装修,如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
2、将房内装修物品全部进行拆除,并恢复原样后交于出租房,如房屋装饰和拆除期间发生任何如空调外机因挂机不坚固,发生坠落等事件涉及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己应单独开户去有关部门办理用电及电表安装手续,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水费按实际使用量于每月按时上缴出租人,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如供水,供电部门调价则双方也作调整,如因以上事件产生的任何纠纷,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该出租房在生活区内,如承租方营业时发生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等纠纷事件,被有关部门查处引起停业整改等事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及责任。第七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所承租房屋的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
3、生费物业管理费和经营的国家税金工商管理等费用。第八条,承租人负治安消防卫生防窃等责任。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应解除合同:1, 承租人不按约定交付租金三十天以上;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在人民币叁仟元以上;3,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房用途装修及转租。4, 承租人在租房期间进行违法活动。第十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本合同第九条时,承租人应在三十天内将租房无条件归还出租人,超过三十天后,出租人有权将租房室内一切财物作无主处理,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则承租人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期内若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无须退还全
4、年租金及租房押金。若出租人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无须支付全年租金。第十二条,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承租人并重新签定合约。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余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如遇国家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承租方只享受设备搬迁费用,其余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拆迁,并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当日起生效,签定时间: 年 月 日。签定地点:出租人: 承租人:
5、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6、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
7、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
8、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