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苍溪县云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
苍溪县云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四川省企业职工工资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工会提议职工方与企业行政方就2012年9月15日至2013年9月14日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
4.本公司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休息休假规定;
5.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6.其它由企业职工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问题。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于2012年9月2日进行首轮协商,并视协商情况,再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和地点,但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9月15日;
2.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职工方协商代表
根据《四川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职工方已推选了张多培、刘庄、喻建梅三名协商代表,其中:张多培为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
请公司行政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四、协商资料准备
为了便于协商工作顺利开展,请你方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2.公司利润情况;
3.公司资产负债表;
4.公司资产损益表;
5.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6.公司经营计划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以上资料请公司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我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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