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转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2、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二、转让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转让金。(2)以现金形式支付。即乙方支付
3、甲方 元人民币作为转让金。2、付款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1)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2)分期支付:第一期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第二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第三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4、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5、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4、,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7、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8、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9、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 。10、其他约定: 。五、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
5、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发包方(章): 鉴证单位:(签章)负责人(签字):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