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抹灰班组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商议制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基本概况工程名称:广安翡翠湾碧桂园工程地点:广安区邓家码头工程结构:详各栋别墅、商业楼、高层等建筑图二、承包内容:别墅 高层 1、从基础至屋面以上的所有外墙抹灰工程(包括墙面湿水,打飞饼、甩浆、打底灰,沾保湿钉,挂钢丝网,抹面层灰及成品保护,等牵涉到抹灰的一切内容。2、外墙所有线条抹灰均匀、水平度一致。3、各种材料场内五十米以内的转运,筛沙、及砂浆的配料、搅拌等工作。4、所有门窗洞口的收口,各种外墙洞口及外架拉接点的洞口混凝土填塞及收口。5、外架底部每天砂浆清理、淋水养护工作。6
2、、外架个别不到位的临时搭设,拆除滴水线条的安装。7、外墙别墅文化石或劈开砖,商业楼的瓷砖,高层纸皮砖的粘贴,勾缝,清洗等工作。8、现场清理,文明施工,以及配合检查时施工现场清理工作,不再追加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条款同时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班组负责人承诺书本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自己班组工作所属范围及合同各条款,严格按照签订合同执行。如有未按此签订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承诺负责人(签字盖手印):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
3、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4、。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
5、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
6、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