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吴江市鸿慧服饰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苏州鸿顺木业工艺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1.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2. 出租房屋位于吴江市横扇镇针纺织品科技园区叶圣路38号所有原鸿慧服饰生产车间、办公大楼、食堂、员工宿舍、锅炉房。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与用途
1. 该房屋租赁共 五 年,自2011年03月02日起至2016年03月01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生产木制相框及工艺品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 乙方如需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以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29400 万元整(大写贰万九千四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乙方应该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缴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以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以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赵承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是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转让与转租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是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生产生活。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生产及员工居住的。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 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的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了严重损害的。
(7) 拖欠房租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间满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以及收回的验收
1.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以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回复交代解决方法。
3.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以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以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到达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两个月以上。
2.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3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以及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水电费用以当地租房价格为标准,有时可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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