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舞国际流行爵士舞学院兼职舞蹈队员协议 甲方:天舞国际流行爵士舞学院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入队前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天舞国际流行爵士舞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兼职队员(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以下协议:一、 在乙方入队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人的押金。(在乙方遵守协议的情况下,押金半年后退回,自动离队或被开除者押金不退还)。二、在协议期间,不得向乙方收取舞蹈培训费。三、 在协议期间,演出时,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演出服装。四、 演出酬劳按演出费的3:7(乙方3成、甲方7成)以日结方式支付给乙方(演出才有酬劳);五、 乙方在协议期间应履行的义务:1、 每周1次的集训,缺课2次或
2、2次以上视为自动离队;2、 每次集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以上(3次视为自动离队);3、 每次安排演出有2次或2次以上未参加者视为自动离队;4、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做有损甲方名誉或形象的行为;5、 每次演出前的排练必须到位,缺席的取消当次演出资格,(2次或2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队) 6、 参加MV拍摄或快闪等义演活动找理由缺席2次或2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队。7、 协议期间因个人专业水平问题未能参加演出2次或2次以上押金不退还。8、 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协义,酬劳根据个人专业水平再定。 六、 协议期限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