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康之味饮料经销协议协议编号:甲方: 山东省枣庄市万国食品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结为合作伙伴,并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依照本协议执行。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山东 省 枣庄 县(市) 通路内销售甲方的产品。在此销售范围内,乙方享有独家经销权利,甲方有义务按协议规定的产品销售量为乙方提供足量的合格产品。二、乙方的月别年度任务金额(单位:万)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具体品项任务量详见附件(水除外) 三、付款方式及运输方式。 1、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后,凭乙方的
2、传真订单按先后顺序发货。 2、甲方以 货运 方式送达乙方指定之地点,每次进货量不得低于300件。四、年度返利约定。品类返利标准年度返利额度 80 %(含)以上2%100%(含)以上3%1、年度返利根据年度的任务金额实际达成情况依上表予以独立核算(水除外)。2、年度返利于协议期满后两个月之内予以核算,冲抵乙方货款,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利息。3、分销商销售奖励的约定。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本区域市场分销商,其从公司直接发货的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年度总销售金额,该部分销售额计入乙方的年度返利,但甲方将从乙方的总年度返利中抽取其下辖各分销商实销金额的1%,用于奖励分销商(本条款仅适用于经销商和分销商同时完
3、成80%(含)以上销售任务时)。五、双方权利与义务约定如下: 1、甲方以甲方的实际条件和需要向乙方提供不定时段、不定形式的广告和促销支持。 2、甲方可委派销售人员对乙方的销售业务、销售对象进行指导或服务,乙方应接受甲方销售人员的工作指导,定期向甲方销售人员提供真实的市场数据。 3、乙方应积极拓展辖区内的销售网络,努力提升产品销量,但不得跨区销售、倒流、异地易货,不得销售同类竞品。 4、为控制好特殊客户的物流方向与价格,对有必要签订二级分销协议的客户,乙方应积极主 动地配合甲方市场管理人员与对方签定分销协议,并对二级分销商的市场运作情况实施监控。乙方应对所辖管的二级分销商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 5、乙方应严格依照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活动,不得降价或以其它形式变相降价(实行甲方统一指导价格)。 6、经销不力,造成产品积压,使产品生产日期陈旧,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保管的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得再行销售,如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乙方1个月不进货或某一季度任务量完成率低于5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执行, 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六、违约处罚措施。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破坏价格体系、扰乱市场、恶意冲货现象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减或取消乙方的年度返利,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协议执行,
5、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七、其它约定。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其后果: 1、未经甲方书面签章确认的一切由甲方人员私自向乙方做出有关促销、折让、补仓、配赠、退换货等承诺,甲方均无履行责任。 2、乙方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禁止任何甲方人员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借支现金,对于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与乙方发生的现金往来行为,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向乙方调借货物的,均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与甲方人员个人之间的行为,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 4、甲方所有因业务需要配发乙方的促销品、资料、宣传品等
6、,除甲方有特别说明外,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占有、挪用、变卖。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一致需要诉讼时,由_人民法院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按双方约定汇达第一笔货款款项视为合同生效;若乙方签订合同书后三天内未打款进货,视为乙方不履行该合同;乙方协议期内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并能按约定完成年度任务量,甲方将优先考虑给予乙方下一协议期的经销权。甲 方:山东省枣庄市万国食品 乙 方(盖章):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