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地租用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发展商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本着“友好协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唐湘苑酒店场地,做夜宵生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商铺概况:
1、商铺位置:商铺位于恒达工业园正门口右侧(靠水厂收费处)第一期的 商铺。
2、水、电按现行商业收费计收,即水为1.99元/㎡,电为1.03元/m3(水、电收费标准按上级政策调整)。
3、水、电收费均加收10%损耗。
二、租赁方式:
1、甲方出租商铺给乙方经营夜宵,签约时乙方预付 商铺保证金 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二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满甲方不计利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没做完二年提前离场,甲方将不退乙方押金。
2、商铺每日晚上9:30分之前只做甲方晚餐,9:30-10:30之间可以做甲、乙双方菜,10:30以后只做乙方菜。
3、商铺前的空地只作停车和夜宵使用(划线布局由乙方负责),保持卫生整洁。如乙方挪作它用,甲方有权干涉,并且可以停水、停电作惩介。
4、租用地方为,商铺门口、一楼大厅、爱晚亭、天仙阁。
三、交费: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铺门口交乙方安装灯饰等物品,装修期间为 天,在装修期间甲方免收租金。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商铺交给乙方装修,即计租期相应顺延。
2、租金乙方必须于每月15日前足额向甲方缴交,逾期每天计收月发生额(租金)的1%作滞纳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连续30天欠缴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会同有关部门变卖乙方财产偿还甲方费用。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无理干涉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政令、法规以及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消防、经营等依法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可以按要求勒令整改。
4、甲方除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乙方另行收取费用(同期政府收费除外)。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并在经营期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维护铺位各种设施的完好性,门窗水电设施由乙方负责养护。
3、乙方不得擅自对商铺的内、外部进行改动、装修,如由于乙方的加建、装修影响结构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如确因业务需要装修,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装修,装修完工后,乙方必须会同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审验。乙方装修前的外面(门面)设计须经甲方同意,基本要求为外观美观大方、新颖别致、整体布局统一。
4、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做夜宵转租第三方,如确需转租(但必须整体转租)并需到甲方办理转户手续,并缴纳转户费(人民币2000元/间)。乙方转租前后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
5、乙方的经营必须无污染,不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经营秩序,更不得抵触政府规定。
6、乙方经营期间必须保持自己门前整洁,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绿化带养护。
7、如果在乙方经营时间段间,有乙方客人损坏甲方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8、餐厅用品、室外用品乙方自备,甲方可以提供大厅和包间桌椅。
六、违约责任:
1、如单方违反合同,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追收所欠费用,并会同有关部门清查商铺,变卖留扣物品(所需开支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退押金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租,经甲方验收商铺后确认无人为损坏铺内外设施、墙体结构,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办理退租手续。
七、不可抗力的处理:
合同期内,如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情况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处理善后事宜,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交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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