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管协议合同 协合号:HLD2016甲方(委托方):广州市宏骊达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 保管物品保管物品名称编码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 保管方法:_.三、 保管期限:_.四、 保管地址:_.五、 保管费用及付款方式: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先行交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的( )%作为保证金;2、在保管期满,乙方未能出售保管物品,甲方需在期满( )天内提取保管物,并返还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3、乙方在保管期内出售甲方的保管物品,需在保管期内向甲方支付保管物品价值( )%
2、的金额(即人民币 元);4、以上条款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支付后方可取得甲方委托所保管的物品。六、保管物的交付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 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七、保管期满,乙方应当将保管物完整的归还甲方;不能归还当已经出售处理,即支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 )%的金额。八、保管期满( )天内,甲方未向乙方返还保证金,或未提取保管物,乙方可以留置保管物。九、保管责任1、保管物在保管期内发生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赔偿责任;2、甲方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内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十、声明及保证1、双方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2、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一、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而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一方违反上诉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十三、通知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四、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十五、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十六、其他事项1、个体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2、提供店面图片,每周提供店面样品视频,月度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意见。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