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兴仁县签订时间:2014年5月10日甲方:有限公司(托运方) 乙方:有限公司(承运方)甲、乙双方根据道路运输法及相关的管理条例,对甲方公司的货物(薏仁米)运输服务,确定乙方为承运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本合同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货物名称:西南特产“薏仁米”及附属物。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及需要,可作临时调整运输服务。第三条 甲方的货物(薏仁米)是属于粮食类,应按固定包装范畴。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 确保薏仁米产品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
2、指定收货地点。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间内,将薏仁米产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广西、广东、福建、昆明、贵阳、成都、上海、浙江、温州、北京、山东临沂)。2、 薏仁米发出以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送货地址和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由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由甲方负担。3、 在薏仁米运输业务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转状况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执行。4、 甲方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等)向乙方下达标准的薏仁米运输指令。5、 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合理的组织和调度工作。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组织车辆到甲方收购点,每推迟一天
3、,甲方承担该收购点每天1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利安排其他车辆进行运输。6、 甲方必须提供薏仁米运输完整地调运手续凭证,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该车次滞留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 若薏米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卸货所产生的搬运费及过磅费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要出示票据。8、 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运营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格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运营资格的处罚。9、 甲方充许乙方进行配载,如因配载货物造成薏仁米及薏仁米外包装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每年向甲方支持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200000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续签订合同,续交保证金。2、 乙方在收到甲方薏仁米运输指令后,应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货物地点装货。同时向甲方提供该趟次运输合同,符合薏仁米的装载要求。车辆必须干净、平整、无异味、并有防雨、防盗设施。承运车辆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并保证手机在开机状态。3、 乙方每次在甲方仓库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仓库人员管理。同时乙方要核对清楚数量、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甲方薏仁米数量不足、完好托运。4、 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薏仁米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5、 薏仁米
5、发出后,乙方应通过gps定位系统或电话追踪方式。指定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跟踪监控、定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完成跟踪信息的反馈。6、 乙方在货物安全运送的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后,及时向发货方反馈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单据送交发货方。7、 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发生不可抵抗(洪水、地震、塌方、泥石流)及交通事故,机械故障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如隐瞒事实,不按规定报告的,造成延期交货的。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8、 如因错运到货地点收货人引起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9、 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薏仁米产品遗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
6、的,乙方应该 按薏仁米产品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按其货物当年市场调拨价及省际间薏仁米调拨价格赔偿外还要承担对此事故所发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第五条 薏仁米运输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1、 乙方负责对所运薏仁米购买货物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2、 乙方在薏仁米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内通知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处理后,应按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限索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按甲方要求将薏仁米,妥善保管。找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和处理完毕后,乙方负责将事故物品如数运回甲方指定仓库,运费由乙方自理。3、 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
7、,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手续工作,由甲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从乙方货物运输履约保证金中扣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追讨。4、 乙方在承运期间如发生属保险范围外的损失,在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按薏仁米的发票金额在事发日期的三十天内向甲方做出全部经济赔偿。如果因此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向客户交货,并被客户处罚时,则此罚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继续向乙方追讨。第六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1、 薏仁米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物流市场运输行情决定的运输单价以实际产生数量执行,运输单价已包含各种运费、管理费、保险费、抬班费、税费、过路费等等。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准
8、确和完整地提供所有货物的相关证件、手续或发运计划,造成货物发生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相应损失。第八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
9、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
10、、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11、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
12、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6a074bc6-ebfb-46c0-8215-de6ab34cb175_xljt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