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省内手机报合作协议(适用于报社).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778017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9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省内手机报合作协议(适用于报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省内手机报合作协议(适用于报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 手机报》 项目合作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报社名称】 【技术支撑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手机报》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报社】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技术支撑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合作内容 在本协议合作期内,甲方作为移动通信平台发送和技术支撑提供者,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内容提供者及本项目的组织执行者,丙方作为应用软件开发及维护者,各方本着诚信、平等原则,合作开发、运营《 手机报》业务。该业务面向甲方移动用户开放。 二、知识产权 1. 《 手机报》业务的品牌归甲乙双方共有。 2. 乙方保证拥有 品牌的全部权利或已经以自己的费用获取该品牌拥有者的相关书面授权。乙方授权甲方在《 手机报》及其宣传推广中使用 品牌(包括相关商标、商号、标识等)。 3. 乙方同意将其提供的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给甲方使用,甲方有权将该内容在信息网络中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 4.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完整著作权或已经以自己的费用获取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转授权)。乙方保证其有合法的权利授权甲方将其提供的内容用于本《 手机报》项目。 5. 《 手机报》应注明: (即本协议乙方)提供内容。 6. 丙方开发的手机报纸系统平台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全部归甲方享有。 7. 除本协议规定之项目合作需要外,未经权利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其他的商标、标识、内容、技术、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同时任何一方不能因本协议产生对其他方商标、标识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权益。 三、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合作期内将《 手机报》业务纳入甲方自办的移动数据增值业务。 (2) 甲方负责通过彩信向用户发送《 手机报》。 (3) 甲方为《 手机报》业务提供平台技术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平台、彩信端口、服务代码的提供和维护。 (4) 甲方可以通过群发、免费体验、电话营销等各种方式在甲方的用户中推广《 手机报》业务,提供有效的市场渠道和相应的宣传推广支持。 (5) 甲方负责《 手机报》业务的运营监督管理,为《 手机报》用户提供日常的客户服务。 (6) 甲方负责《 手机报》业务的定价和收费,但甲方对未从用户处收到的费用(即坏账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甲方按本协议商定条款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分成收益。 (8)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内容具有监督权、管理权、运营权。甲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规定及甲方认为不适宜的内容;但甲方上述监督权、管理权、运营权是甲方权利而非甲方的义务,甲方行使上述权利不得被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内容的任何认同、保证或担保。乙方仍应对提供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9) 甲方有权就“手机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或管理文件,该等规范或文件自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应予以遵照执行,如有修改则按修改后的规范或文件执行。 (10) 甲方有权在《 手机报》中附加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将其提供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移动通信网以彩信方式传播)授予给甲方行使,授权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内容用于《 手机报》项目。 (2) 乙方负责对产品样本进行品牌、定位和质量水平的生产管理保证。 (3) 乙方利用乙方自有平面、网络媒体及市场活动和读者数据库等资源向读者、网友推广《 手机报》业务,运用有效的市场渠道展开相应的宣传形式。 (4) 乙方负责《 手机报》内容的信息安全,确保内容合法和健康,保证不包含《电信条例》第57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内容,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乙方对合作业务的内容负责,并独自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以及为处理该纠纷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乙方应予以赔偿。 (5) 乙方负责《 手机报》的策划、组织执行等工作,同时承担《 手机报》业务的部分推广辅助工作,协助进行客户服务的部分工作。 (6) 如乙方提供的品牌和内容需获得第三方授权的,乙方以自己的费用负责取得无瑕疵的许可。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提供品牌和内容的授权文件原件提交至甲方指定人员审核,甲方的上述审核行为不减免乙方的任何责任。 (7) 若有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品牌和内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声明并保证:其作为专业从事移动通信领域和其他企业应用软件开发的高科技公司,在移动通讯领域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在软件基础研究、设计、开发、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2)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标准建设、调试开通和维护为实现合作业务所需的手机报纸系统平台,包括开发相关软件、系统调试、开通、系统升级、应用培训和日常维护等。丙方手机报纸系统平台不得影响甲方系统的运行,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丙方其他权利义务按照甲方和丙方签订地相关协议执行。 4、各方从各自职责出发,对此项合作业务进行运营分析。 四、收益分成 1、 对于《 手机报》业务的实收信息费收入, 按甲方 %,乙方 %,丙方 %的比例进行分成。上述实收信息费收入是指:剔除坏账损失、营销优惠、公免优惠、甲方员工优惠等各项损失和优惠后,甲方从用户处实际收到的信息费。《 手机报》业务相关的通信费收入和广告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 2、 各方同意,因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除上述分成款项外,乙方和丙方不得因履行本协议而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 各方对实收信息费收入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和丙方提交上上月信息费收入实收的总帐单,乙方和丙方如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总帐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如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数据误差不足3%(含3%)的,以甲方数据为准;误差超过3%的,各方进行核查,无法查明原因的,以甲方数据为准。支付前,乙方和丙方需开具正式合法的收入发票给甲方,乙方和丙方开具发票的行为视为对甲方结算数据无异议。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和丙方的该结算月收益分成汇入乙方和丙方帐户。 乙方户名: 乙方账号: 开户银行: 丙方户名: 丙方帐号: 开户银行: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从各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合作到期前一个月,如各方均无异议,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本协议合作期限至多自动延长一次。 六、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自其他方取得的技术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及附件、其他纸面文件、电子邮件、口头说明等形式)应仅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未经有关合作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披露或以其它方式加以使用。但是,应法律强制要求做出的披露除外。 乙方、丙方应按《保密协议》(附件)履行保密义务。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对守约方的损失予以赔偿。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若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违约行为未获得纠正,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本协议自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终止 1、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而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延; (2)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3) 任何一方出现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且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且不可抗力情形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向其他合作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4) 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第七条向合作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5)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提前终止。 2、 本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付款义务以及其它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本协议规定义务或权利。 九、争议解决 如果合作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对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终止等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陆份,均为中文文本。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为《 手机报》项目合作协议之签署页) 甲 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 方: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 9 页 共 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