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设备租赁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电话:第一章 总则一、鉴于:甲方为医疗诊断技术和经营发展,计划建立影像诊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需配置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以下简称“CT”)。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建立影像(CT)诊断中心,乙方同意向甲方出租CT设备给甲方使用事项,自愿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二章 租赁物名称、数量、价值和用途二、租赁物名称、数量、价值1、 租赁物为乙方所有并出租给甲方使用的XXXX公司生产,型号为XXXXCT设备壹台,并包
2、含所需主要附属设备(激光相机)以下称“租赁物”,租赁物价值以租赁物购买发票为准。三、租赁物用途1、 租赁物用于开展CT影像诊断。租赁物设置在甲方医院内,设备机房的建设和装修、屏蔽,恒温恒湿空调由甲方提供和准备。 第三章 租赁物的交付四、租赁物的交付1、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设备机房、办公用房改建或新建完成,且做好机房装修和屏蔽施工,并由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安装通知书。并在安装通知书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 转入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 。乙方在收到安装通知及甲方履约保证金后的30天内,将租赁物运送至甲方医院指定机房并开始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的培训。机房的建设、装修、屏蔽等安装
3、前准备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自身的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费均由乙方承担。2、 甲方签署租赁物接收清单,乙方调试正常运行后即视为设备验收通过。 第四章 租赁期限五、租赁期限1、自租赁物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共计伍年(陆拾个月)。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有权取回CT成套设备(以设备验收清单为准)另行他用,甲方支付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且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予返还。3、租赁期届满甲方不触发本合同项下第十一章条款并未违反本合同规定其他应尽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于租赁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的履
4、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可以就后续合作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可能方案有:(1)、继续租赁。对于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另行达成合同签署。(2)、甲方购买租赁设备。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当时的设备状况,自身的财务能力和财务目的就设备的采购金额、付款方式等共同协商另行达成合同签署。(3)、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就以上合作形式达成共识,也没有就其他新的合作模式达成共识,则双方终止继续合作。甲方在不触发本合同项下第十一章条款且未违反其他应尽义务的前提下乙方返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取回CT成套设备(以设备验收清单为准)另行他用。 第五章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六、就租金金额的确定以及每月租金的支付,
5、甲、乙双方同意:1、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租金,租金金额按照如下方案执行: 起租之日起第壹个月到第陆拾个月,甲方向乙方每月付租金陆万元整(6万)。2、每个月28号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月租金,随后乙方给予甲方设备使用权限和密码。如果因为甲方的租金支付不及时,而没有取得乙方给予甲方使用权限和密码,造成甲方使用CT设备的天数减少,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也不得要求乙方减少租金。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物的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甲方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和差旅费,水电费,耗材费,资料印刷费,招待费,学术联谊费,学术培训费,会诊费,科研协作费,办公用品,通讯
6、费等所有运营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 租赁物的所有权七、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归乙方所有,甲方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如果甲乙双方未就租赁物达成销售合同,则租赁物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八、甲方无权对租赁物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 押、质押及作为出资投入其它单位。九、甲方如发生改制、产权转让、托管等重大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对租赁物作出任何处理。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检查、监督、监控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的检查、监督、监控提供方便。乙方有权将租赁物抵押、质押或转让给乙方相关联的公司。租赁
7、物的抵押、质押和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若因乙方上述行为对甲方收益造成了影响,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章 租赁设备的交付和验收十一、交付验收:租赁物送达使用场所后,双方应按设备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附件设备清单对租赁物进行验收。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应及时在交货单据上注明并待乙方解决。租赁物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由甲方负责保管责任。十二、技术验收:在乙方安装调试并完成30例病人检查诊断后,甲方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单,租赁物视为交付完毕。甲方逾期或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确认验收无误。租赁物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第八章 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十三、甲方应该按照设备说明书和厂家指导
8、,正确和合理使用租赁设备。十四、在租赁物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该书面通知乙方解决。十五、乙方在排除故障期间,不应向甲方收取维修费用。十六、乙方按照设备停用天数在当月的比例,免除甲方应付租金,具体公式如下:停用天数/30X当月租金=减免租金。十七、如果故障拖延超过20天以上才得到解决,则甲方可以完全免去当月租金。第九章 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十八、甲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物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如因甲方原因(人为故意损坏、火灾、医院管理不当等)造成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将租赁物复原和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所需费用由甲
9、方承担。2、当租赁物毁损和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由甲方负责完全赔偿,赔偿金额按照设备采购发票金额为准。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十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每月支付租金后,对设备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2、甲方负责准备使用租赁物所需要的机房及辅助用房的基建、改建及符合要求的水、电改造,负责添置必要的配套设施(观片灯、检查床、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座椅、电话等),提供机房所需屏蔽和恒温恒湿空调等。3、甲方负责及时处理因影像中心产生的医疗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负责妥善管理、保管租赁物,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运营等日常工作。5、甲方按付款条款约定,按时将租金及时支付给乙方。6、为配合
10、乙方的财务核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租金收入确认函。7、甲方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立项报批手续、环评、配置许可证、物价与医保申报工作及每年例行办理的相关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甲方没有办理好相关手续,造成设备被上级主管部门勒令停止使用,或者设备被封存、查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乙方经济损失也由甲方承担。而且甲方仍需支付设备被上级主管部门勒令停用、封存、查扣期间的租金,如果最终由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完善导致本租赁合同被迫中止,则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并且乙方有权取回设备另行他用。二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运输、安装、测试和设备使用培训。2
1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和监控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状况,有权在租赁物上安装监控网络和相关软件、密码锁、硬件,甲方应提供一切方便。3、乙方有权获得与租赁物运营有关的所有财务资料,并随时了解掌握租赁物运营情况,有权在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租金时通过各种方式暂停甲方使用设备的权利。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或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租赁物的维修维护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章 违约和补救措施二十一、如果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设备租金,则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的设备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软件密码锁技术),如果甲方超过一个月不向乙方支付租金则认定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并且乙方有权在没收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情况
12、下,取回CT成套设备(以设备验收清单为准)另行他用。二十二、如果因为CT设备故障造成甲方不能使用,则按照天数免除甲方租金,具体公式为:停用天数/30X当月租金=减免租金。如果CT设备停机天数超过20天,则减免当月全部租金。 第十二章 附则二十三、合同终止 1、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2、在租赁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未经对方书面允许,单方面终止本合同。(1)、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在没收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取回设备另作他用。(2)、乙方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二十四、争议
13、解决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指定人民法院裁决。2、在双方争议、诉讼直至乙方取回设备期间,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住宿费、律师费、租金及利息均由甲方承担。二十五、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六、合同及合同生效1、本合同正本壹式肆(4)份,双方各执贰(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
14、签订于 市 区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
15、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
16、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
17、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