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_ _号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左右。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2015 年 06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07月 16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1、甲方给予乙方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2015年06月16日)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
2、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2、前三年租金为 1000 元/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12000元(大写: 壹万贰仟元整 );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按20%增长加收。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 6 月 15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3、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 肆仟元整 ( 小写 4000 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水电费押金和装修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
3、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负责。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3、合同期满后,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第六
4、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3、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5、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6、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1、租赁期届满。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