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20130001
友宝在线广告合作协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北京
1. 甲方为推广其或其代理客户的形象、品牌、产品或服务等,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在乙方媒体平台上发布广告。
2. 《友宝在线广告发布服务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规定与《友宝在线广告发布服务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广告类型
发布位置
发布期限
发布数量
刊例价格
折后价格
广告类型: □屏幕视频广告 □屏幕静态广告视频的格式、分辨率、比特率及大小需按乙方要求,播放频次视对方需求写入合同中
□屏幕互动游戏制作 □屏幕互动游戏投放 □屏幕购物广告
□全机身广告(短期,配合活动) □侧机身广告(短期,配合活动) □APP首页大BANNER(友活动)
□APP友+任务活动推广 □APP互动营销活动 □其他(请注明:)
发布位置:
发布数量:
发布期限:
刊例价格:
折扣价格:
付款金额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分●次支付,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
付款方
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
□现金 □支票 □其他(请注明)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及发票
开户银行:
帐号:
备注
甲方:
乙方:北京友宝昂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签字: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签字:
友宝在线广告发布服务条款
友宝在线广告发布协议 -3-
1.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 “乙方”指北京友宝昂莱科技有限公司(友宝在线),负责友宝中国线上线下广告的经营和发布。
2) “甲方”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在友宝中国媒体平台(线上、线下)上为其自身或其代理客户发布广告的一方。
3) “乙方媒体平台”指乙方所拥有的线上和线下的广告发布平台,包括且并不限于自动贩卖机屏幕、机身、货道、APP等。
4) “甲方广告”指甲方或甲方代理的广告客户的广告。
5) “广告”指屏幕视频广告、屏幕静态广告 、屏幕互动游戏制作、屏幕互动游戏投放、屏幕购物广告、全机身广告(短期,配合活动、侧机身广告(短期,配合活动) 、APP首页大BANNER(友活动)、APP友+任务活动推广、APP互动营销活动 、以及其他乙方不断开发并推出的新的广告形式。
1.2 本协议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协议的含义。
2. 广告内容
2.1 甲方在友宝在线媒体平台发布的广告形式、广告位置等双方将在《友宝在线广告发布协议》或/及《友宝在线广告发布订单》中予以约定。
2.2 本协议项下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开始刊登3日前,将已确定的告内容提供给乙方,该广告内容文件的规格、大小应严格符合乙方的广告规范要求。
2.3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广告进行技术处理,使广告适合在乙方广告平台发布,乙方将按乙方自有的技术标准处理甲方广告。
2.4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乙方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修改通知书后3日内将广告内容修改完毕;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该广告,对由此导致的广告发布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拒不修改广告内容或逾期修改广告内容而影响乙方广告业务的正常开展,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或要求甲方支付广告延误发布期间的相应广告费用并继续履行协议。
2.5 甲方保证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并且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亦不会使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6 甲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出示的相关资质文件真实、合法、充分并持续有效。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 保密条款
3.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贰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4. 违约责任
4.1 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天,否则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之违约责任。
4.2 本协议签订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条款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除应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广告费用及广告费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3 除上述规定外,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之损失。
5. 不可抗力
5.1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5.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1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
5.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 特殊免责
6.1 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广告产品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协议项下广告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甲方将给予充分的谅解,乙方则应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6.2 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产品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协议项下的广告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将予以谅解,乙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6.3 甲方同意,乙方因上述两种情形而不能按计划发布广告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在影响广告发布的情形结束之后,尽可能按照原计划规定的位置发布原广告,并顺延因上述原因而中断的时间,或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
6.4 乙方同意,如甲方因乙方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理由要求改变广告发布计划,不视为甲方违约;并且,在保证乙方其他广告客户的广告正常发布的前提下,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方便。
7.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7.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 生效及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本协议项下广告发布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广告发布费之日终止。
8.2 本协议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如乙方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发布了广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就已经发布的广告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
2) 如甲方按照协议规定已经支付的款项超过乙方已发布的广告所对应折算的广告发布费,并且甲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当将超出部分退还给甲方;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 其他
9.1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9.2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9.3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9.4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于乙方网站发布的任何通知、公告视作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应随时予以关注,乙方不再向甲方单独发送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
9.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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