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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学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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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从事涉爆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五、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动。          1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了解安全状况,发现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交流经验,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二、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管理、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坚持领导定期检查与群众适时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并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检查形式和内容 1、日常检查分值班人员自查和安全员日常检查。库房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员对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库房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库房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主要检查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监控报警系统、电气设备、运输车辆等状况。专业检查每年1月和7月各进行1次。 3、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门组织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进行,其中: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为重点;秋、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 4、综合检查由库房负责人组织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重点内容,每月一次。 5、节假日检查由公司成立以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检查库房的存储状态。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四、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安全办公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月初召开一次。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 三、参加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2、通报当月安全检查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3、听取有关安全情况汇报。 4、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5、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会议、通知、通报和文件精神。 五、要求: 1、做好会议记录,写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措施和期限。 2、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定员定量制度 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核定的储存量存储,严禁超量储存。 二、严格执行定员管理,严禁超员在岗。 三、在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上张贴符合规范的警示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危险等级、定员、定量及危险有害特性。 三、民用爆炸物品实行单一品种专库存放,不得混存。 四、如有超员、超量、混存等现象,追究保管员及领导的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一、进行消防培训,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二、配备消防设施,如水泵、水枪、水带、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材等。 三、消防水池蓄水量保持满水位,储水量不少于10~15m³,消防水不准挪作他用。 四、灭火器材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定期检测,并标明有效期。 五、每年不低于一次消防演练(全体员工参加)。 六、接受当地消防部门检查督导及各种教育培训。           动火动焊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二、库区内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电焊、电炉等一切电气设备,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火种进入库区。 三、如确需在库区内动火动焊,必须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但实施前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1、 清扫动火动焊场地,保证动火动焊区域内无易燃物等。 2、 设置安全警戒。 3、 派专人监护。 4、 准备好消防灭火设施、器具等。          安全保卫制度 一、必须组建一支固定的安全保卫组织或守护队,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二、门卫管理 1、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区。 2、库区围墙外50m范围内不准动用明火。 3、进入库区人员,手机、烟火必须交值班室暂保管。 4、装卸货物的车辆经门卫检查、登记方能驶入库区(登记车辆车号、司机姓名、进出时间等)。 5、不得穿高跟鞋、带铁钉的鞋、裙子、化纤衣服等易产生静电的着装进入库区。 三、库区管理 1、库区24小时有人巡逻执勤,并有记录。 2、人防、犬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化库区管理。 3、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当自己不能及时解决的立即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库区内的清洁、卫生。          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验收发放管理制度 一、新购进的民用爆炸物品,应认真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二、出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由保管员清点并做好台账记录,将民用爆炸物品数量、品种、流向输入手持机进行验收,确保出入库物品在数量、品种、规格、产地与计划、运单、票据及合同相符。出入库物品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三、民用爆炸物品领料人员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签字齐全的领料单据,领料单据必须写明数量、品种和用途。保管员凭单据发放,无单据不发,内容填写不全不发,名称不相符不发,数量有涂改痕迹不发,并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限量发料管理规定。 四、保管员发料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 五、民用爆炸物品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对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值班守卫制度 一、库房保管员、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库房值班守卫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昼夜值班,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三、严于职守,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四、上级机关巡视检查人员必须由公司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人员陪同方予接待,并要求按规定登记,其它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五、对装载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除该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外,严禁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随车进入库区。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七、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和损失情况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看护犬夜间应处于巡游状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防盗管理制度 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应及时报告。 二、库区内的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防范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并除值班保卫人员、领料人员、检查人员等进入库区外始终处于设防状态。 三、加强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建设,提高防范能力。 四、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提高警惕,严禁脱岗、睡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和稳定性。 六、库管员交接班时,必须对库内防盗门进行检查是否关闭上锁。 七、外来人员进入库区时,值班员必须先查验证件《公司准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通知书》,或保卫部门领导在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入,填写《要害部位出入登记表》,入库人员不出示证件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防火管理制度 一、保管员必须提高对炸药库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三、进入库区(或库房)严禁携带火种,禁止吸烟。 四、加强库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管)的管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并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五、必须定期不定期检查库房线路,库内照明设备必须安装防爆装置。 六、经常清理库区及库房周围防火隔离带内的杂草、杂物。         民用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对变质、过期失效及性能不符合要求或国家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都必须进行销毁。 二、销毁前,应对销毁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时间及安全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销毁废旧爆炸物品。 三、销毁工作由公司分管爆破安全管理的领导或库房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安保、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组成的销毁工作小组。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销毁场地应选择在空旷、偏僻的安全地带,尽量远离建筑物和重要交通设施,并在现场周围设立安全警戒线。销毁作业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爆破员严格按安全操作细则操作。 五、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 六、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后,应及时清理销毁现场,确认全部销毁后,做好记录,由负责人签字,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库房第一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公司法人代表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第一安全负责人,对库房的安全和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库房第一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管理的任职资质。 二、组织员工认真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完善和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安排库管业务和库房管理人员的培训,审查库房管理人员的资质。 五、监督库房管理人员执行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库房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库房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库房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检查监督员工执行爆炸物品的收发、运输、储存、保管、装卸作业、销毁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定期不定期检查库房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六、及时按期清库核账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炸物品。 七、组织过期、失效爆炸物品的销毁工作。         保管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学习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质、性能和储存保管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雷管的出、入库要详细登记编码。 三、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四、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的爆破器材。 五、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六、入库爆炸物品要按票据所列品种验货入库,出库按所开票据的品种数量发货,建立出入库产品台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七、保持库内卫生、清洁,爆炸物品堆放整齐。 八、爆炸物品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对新购进的爆炸物品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对质量和性能不详的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七、库房管理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一人严禁收、发货。         安全员职责 一、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二、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四、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不安全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五、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六、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七、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员职责 一、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二、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三、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四、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五、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运输前,应凭爆炸物品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 二、运输爆炸物品,应凭“爆炸物品运输证”在有效期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三、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运输前应认真检查车况。 四、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五、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六、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七、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 八、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搭乘任何人,司机、押运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在车上打手机。 九、车上装载的爆炸物品品种、数量应与运输证一致。 十、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车上爆炸物品应堆码平整,不得高低悬殊。 十一、严禁人货混装和不同性质爆炸物品混装。 十二、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炸物品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一、装卸人员必须熟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常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装卸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火具、火种和手机。 三、遇暴风雨或雷雨天气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四、车辆装卸时,车辆应在库房2.5m以外,车辆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五、装卸作业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拖拉、踩踏爆炸物品。 六、装卸的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堆码整齐。 七、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炸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如包装破损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八、押运员和安全员在爆炸物品装卸过程中实行全程监督。装卸完成后进行交接登记。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库房存储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容量,不得超范围存储其他物品。 二、库房管理实行双人双锁。 三、库区坚持24小时值班,每隔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可疑情况或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打手机。 五、保持库房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六、库内爆炸物品按定置定高要求堆放。炸药堆码高度不大于1.8m,雷管堆码高度不大于1.6m。危险的货物与墙保持20-30cm,垛距30-50cm,中间通道不小于60cm。 七、进出货物严格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八、经常保持库房通风和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检测一次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从事仓库保管、装卸人员享受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参照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采购劣质品充当正品,在具有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资质的地方采购。 四、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卡片,由业务部门造表,领导审批,领用人签字,领用人按规定周期领用,不准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人民币发放。 五、保管员必须着装上岗。 六、劳保标准及发放范围 名称 年限 范围 工作服 三年一套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胶鞋 一年一双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肥皂 一月一条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洗衣粉 一月一包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毛巾 一月一条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手套 一月一双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口罩 一月一个 保管、安全员、装卸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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