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为了完成 工程的修建,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在遵守甲方与 鄂尔多斯市兴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工程的承包合同文件及附件(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分包合同条款。第二条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1、 本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2、 安全施工协议。第三条 总承包合同乙方对总承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1、甲方提供总承包合同供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和条件下查阅,乙方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所有总承包合同条款,并且除非本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否则认为
2、乙方已同意无条件接受甲方与鄂尔多斯市兴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其它协议,并受总承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2、乙方应遵守、履行和依照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予遵守、履行和依照的所有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条款。乙方应避免因其任何行为错误或疏漏引起或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第四条 分包合同概况: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范围、内容: 3、 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满足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阶段性及最终工期目标要求。第五条 工程质量1、 乙方应遵守总承包合同中工程质量的合同条
3、款,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竣工工程优良品率达到95%以上,并能达到甲方的质量目标。2、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及相关责任),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将事故处理结果上报甲方。3、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甲方的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工程缺陷责任期)遵循业主及发包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统一规定。4、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所有材料和搅拌设备由甲方提供。第六条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第七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详见本合同第八条)2) 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4、检查;对违章作业或安全、质量事故实行处罚,罚金从当月的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对安全、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对严重违章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甚至终止合同。2、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委派(授权)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工地一切事务。2) 承担分包工程涉及的甲方按总承包合同对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甲方无过错的条件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分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缺陷修补过程中免于承受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a、 任何人员的死亡。b、 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3) 根据合同规定,按照规范规定程序对工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驻地监理的全过程监督,一旦在施工中发生质量
5、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及时处理。4) 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材料采购、加工合同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合同,一旦发现乙方分包或转包工程,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从其未付工程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5) 施工中,乙方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照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6、教育。对施工生产中,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造成人员伤、残、亡以及财产等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上报所属劳动部门,并承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6)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定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7) 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分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8) 乙方自行负责协调对外关系,地方收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9)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等级等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八条 结算和支付:1、 甲方一般情况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2、
7、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并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各种支付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甲方核定数量为准。3、 本合同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单价。4、 甲方按工程进度的6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有工程款。第九条 其它事项:1、在施工期间及所属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条款要求办理相关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和工伤意外险及其他第三方责任保险等,甲方核定的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所有的保险费用。2、清单单价为完成清单所有组成内容的单价,如清单包括的内容没有完成,则结算单价从合同单价中扣除相应部分。第十条 违约责任: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
8、技术规范要求的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乙方需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满意为止。由此而造成工程延期时,乙方负责每延期一天应付给甲方金额为分包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如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或返工,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队伍,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2、 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甲方扣其延期违约金 元。3、 乙方由于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因资金、设备、人员投入不足,造成进度计划严重滞后,业主、监理为此提出警告后,限期内又不改进时,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所分包工程,直至终止本合同,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并被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同时要负担新
9、进场分包队伍的调迁费用。4、 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挪作它用,对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扣留剩余工程款。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原则上按总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或共同协商解决。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完全理解本合同所有内容,并经双方每页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工程结束,保修期满,帐款结清后失效。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 8 页 共 8 页发 包 单 位: (甲方签章) 单
10、 位 名称: 法定代表 人: 委托代理 人: 电 话: 分 包 单 位: (乙方签章)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 人: 委托代理 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处工 程 量 清 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安 全 施 工 协 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管理及施工行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因工作需要,雇佣乙方从事 工作,本协议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起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后终止;二、乙方签订本协议即表明乙方已对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且甲方
11、有关人员已对乙方进行了安全交底(包括口头交底);三、甲方在给乙方确定的劳务费中已包含了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保险的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佣的雇工配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办理保险;四、乙方应根据施工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按有关规定对雇工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及检查;五、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做出批评教育、停工整顿、罚款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有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对甲方有关人员的违章指挥必须予以坚决抵制,因乙方服从甲方有关人员
12、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七、乙方在施工中,对可能对雇工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危险作业区,要按要求制作警示标志或进行围护,夜间要进行照明警示;八、乙方承诺在开始施工前已对雇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包括了防火、防洪、防盗、治安以及可能发生的对第三人的伤害责任;九、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对第三人的经济责任;十、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已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了所雇佣的雇工,不存在异议。甲 方: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