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半包装修合同样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联络方式:第一条 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2、装饰施工地点:3、施工范围: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民币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元整。 材料搬运费:无。其 他 费 用:无。以上总价
2、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最终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7、工期:自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1、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2、乙方责任:(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2)乙方在
3、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4、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
5、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1)
6、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4)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 一底三面(5)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
7、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广州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
8、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
9、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
10、计金额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40%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工期过半 木工进场前 30%油漆工进场前30%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
11、责并承担责任。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
12、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第十条 附则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
13、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工 程 结 算 单甲方:_乙方:_ _日期工程款材料款 双方签字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单甲方:乙方:日 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 验 签 名合 格 不 合 格 补验水电木工泥工油漆工安装工程初步清场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单甲方:乙方:日 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 验 签 名合 格 不 合 格 补验水电木工泥工油漆工安装工程初步清场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单甲方:乙方:日 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 验 签 名合 格 不 合 格 补验水电木工泥工油漆工安
14、装工程初步清场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单甲方:乙方:日 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 验 签 名合 格 不 合 格 补验水电木工泥工油漆工安装工程初步清场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
15、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
16、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
17、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