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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诊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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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出诊管理方案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全科医师、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收费标准。 8、本办法适用于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本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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