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物业管理公司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模版.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774350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管理公司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物业管理公司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物业管理公司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物业管理公司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x:xxxGL-004 业户投诉的立项和销项规定1、 工作目的规范对业户投诉处理、跟进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有求必应,有始有终。2、 工作职责2.1 管理处调度人员(值班人员):详细了解投诉案的情况,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判断是否立项。立项后要认真、负责地跟进,问题解决后也要了解清楚情况,予以记录和销项。2.2 管理处负责人:要经常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有关人员处理投诉过程中的立项、销项情况, 查阅记录,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责任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奖惩,使投诉的管理有始有终。3、 工作指引3.1 概念3.1.1 立项:是指管理处调度人员接到各有关人员或业户的投诉后,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

2、完整的处理和跟进,为此在投诉调度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称为立项。3.1.2 销项:是指相对于“立项”而言,一个是始,一个是终。经立项的投诉事项,必须按有关程序处理和跟进,当处理完毕后再反馈回管理处调度人员处时,按规定在原立项案下记录处理的完成情况和时间,并由调度人员签名,如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处理的投诉案件要由管理处负责人签名,称作销项。3.2 立项的条件与规定3.2.1 当接到口头/电话投诉后立即填写投诉调度记录表,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就可以确定立项/不立项。A. 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或施工,在处理过程中要求跟进和质量检验的投诉案都要立项。B. 各级领导、有关人员发现的问题,在通知了调度人员后,

3、需要处理跟进的事项都要立项。C. 业户反映问题、疑问查询后,认为有必要跟进处理的问题要立项。D. 紧急求救的处理要立项。E. 在公司/管理处权力、责任范围以外的事,业户要求帮助了解和查询的事项要立项。F. 投诉事项经有关人员解释后,业户认为已无问题,并不需要跟进,就不用立项。3.2.2 立项的规定A. 调度人员在接到指令或投诉后,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事情的真相,以确定口头解释、立即立项或是弄清情况后再立项等处理方法和步骤。B. 当无法确定如何处理或是否立项时,要立即请示主管或管理处负责人,以确定是否立项。C. 指令和投诉案一经立项,有关人员就有责任跟进、催办,直到销项,绝不能拖着不办, 不了了之

4、。3.2.3 立项时应即在投诉调度记录中填上:A. 是否立项与立项时间B. 指令或投诉联系人C. 立项处理案的地址和联系电话D. 立项内容3.3 销项的条件与规定3.3.1 销项/不能销项的条件A. 立项的案件已处理完毕,投诉人已在服务单上签名认可,副本已送到调度人员处, 可以销项。B. 非维修立项案件,在接到有关单据、文字或主管人员的口头/电话通知后,经了解事情属实,可以销项。C. 在处理某一立项案件时,同时又发现连带或是其他问题,如新问题已上报立项,原案件已处理完毕,可以销项。D. 在处理立项案件中,如发现连带或其他问题,继续在处理中,又无法重新立项,此案件不能销项。E. 重大事项在处理完

5、毕后,经请示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才可以销项。3.3.2 销项规定A. 已立项案件在未处理完成之前,任何人无权随便销项。B. 立项案件在处理完成之后,除符合以上所提条件,尚须经过核实,才能销项。C. 立项案件如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处理(或暂时无法处理)下去,可作好记录,每季度一次经管理处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才能销项。3.3.3 销项时应在投诉调度记录中填上:A. 最后的案件处理结果。B. 同意销项人员的签名(一般案件不要签名,但无法处理案件销项,要由审批人签名),调度人员签名。C. 销项时间4、 参阅文件、资料4.1 业户投诉调度规程4.2 业户投诉处理程序5、 质量记录5.1 投诉调度记录5.2 物业管理投诉调度记录月总结表5.3 服务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