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
编号:AQ--03
批准:
制订部门:
安全生产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公司各级人员和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 职 责
安全生产部: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中的培训需求;对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公司教育、培训;负责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归口负责公司各类人员、各级岗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项目部:负责对各项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分包单位做好“三级教育” 工作。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实行“三级教育”,即公司安全生产部向生产部门安全教育,生产部门向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项目部向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4安全生产部教育、培训内容
4.1 向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和改进等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工作要求的培训、教育;
4.2 向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的各生产部门、各项目部宣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等;
4.3 负责对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公司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等;
4.4 对项目部进行安全交底,包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各阶段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各项目安全生产重难点等。
5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内容
5.1 负责或外委对公司领导、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部主管安全的工作人员、其他职能部门、项目部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5.2 负责或向外委托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经理进行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5.3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维护与管理。
6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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