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77069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2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Q∕DLDP 0001 S-2022 蛋黄酱.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Cs Q/DLDP 北海鼎立蛋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乙碑蚕 ?Q/DLDP0。1S一2022 吧乡 蛋黄酱 Q/DLDP 0001S-2022 2022一01一07发布 2022一0”一”9实施 北海鼎立蛋- 一 5,1:11:1 公司 发布 Q/DLDP 0001S-2022 前 全口 本文件按照GB/I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海鼎立蛋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小龙。

2、 本文件于2022年1月7日发布,2022年1月19日实施。 产白 翻卿心 工 Q/DLDP O001S-2022 蛋黄酱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蛋黄酱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海鸭咸蛋黄、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玉米淀粉、大蒜、麦芽糊精、白砂糖、味精、白酒、食用盐、酿造食醋、香辛料(辣椒、花椒、姜等)、食品添加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经原料预处理、配料、炒制、均质、灌装、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调味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3、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落测定 GB 4789.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 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I 4789. 22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 4789. 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

5、9.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 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 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植物油 食醋 味精 食用盐 蛋与蛋制品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 0/DLDP 0001S-2022 GB/I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885 食

6、用玉米淀粉 GB/I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I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I 30383 生姜 GB/I 30391 花椒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H/I 1194 大蒜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 原辅料要求 今1., 海鸭咸蛋黄 应符合GB 2749. GB 31650的规定。 4.,.2 食用植

7、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4.1.3 食用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 4.1.4 大蒜 应符合GH/T 1194的规定。 4.1.5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I 20884的规定。 4.1.6 白砂糖 应符合GB/I 317的规定。 4.,.7 味精 应符合GB/I 8967. GB 2720的规定。 2 0/DLDP 0001S-2022 4. 1.8 白酒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419 食用盐 应符合GB/I 5461、GB 2721的规定。 4.1.10 酿造食醋 应符合GB 2719的规定。 4.,们 辣椒 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4.1.1

8、2 花椒 应符合(;B/T 30391的规定。 4.1.13 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 4. 1. 14 其他香辛料 应符合(;B/T 15691、GB 2762. GB 2763的规定。 4.1.15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 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容 ?器 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 色 ?泽 呈淡黄色或橙黄色 气味和滋味 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无异嗅 组织形态 粘稠适度的均匀酱状,无明显油脂析出、分层现象,无霉变 杂 ?质 无杂质 “仅适用于采用以罐

9、头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 4. 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lOOg) 毛 15 3 Q/DLDP 0001S-2022 表2 理化指标(续) 项 ?目 指 ?标 脂肪(g/lOOg) ) 3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lOOg) 毛 0.25 铅(以Pb计)/(mg/kg) 簇 0.8 总砷(以As计)/(mg/kg) 蕊 0. 5 锡。(以Sn计)/(mg/kg) ( 2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b仅适用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 4.4 微生物限量 4.4.1 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4

10、.4.2 以非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 1 o5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沙门氏菌(/25g)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5 食品添加剂 5,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 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11、7 检验方法 7, 感官要求 取样品约lOg于白色瓷盘(或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72 理化指标 7. 2., 水分 4 Q/DLDP 0001S-2022 按GB 5009. 3规定的方法测定。 7.2.2 脂肪 按GB 5009. 6中第二法酸水解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 过氧化值 按GB 5009. 227规定的方法测定。 7.2.4 铅 按GB 5009. 1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5 总砷 按GB 5009. 11规定的方法测定。 7.2.6 锡 按GB 5009. 16规定的方法测定。 7.2.7

12、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7. 3 微生物限量 7.3., 商业无菌 按GB 4789. 26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 1和GB/T 4789. 21执行。 7. 3. 2 菌落总数 按GB 4789. 2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 1和GB/T 4789. 22执行。 7.3.3 大肠菌群 按GB 4789. 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 1和GB/I 4789. 22执行。 7.3.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 1和GB/I 47

13、89. 22执行。 7.3.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 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 1和GB/T 4789. 22执行。 7.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或规定的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 组批 5 Q/DLDP 0001S-2022 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 8. 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应少于200袋(瓶),抽取样品数量12袋(瓶),样品分成2 份,1份检验,1份备查。 8. 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商业无

14、菌(或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 净含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的4,2、 4.3、 4.4、 5.2规定的项目。 85 判定规则 8. 5. 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8. 5. 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

15、品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 其他项目检验结果若有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签、标志 9.1.1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i8、 GB 28050的规定。 9. 1. 2 运输包装图形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 92 包装 9. 2,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9. 2. 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3 运输 9. 3,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符合卫生要求,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 运。 9. 3. 2 运输时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不应日晒雨淋。避免碰撞,不应扔摔、撞击、挤压。搬运 时应轻拿轻放。 9.4 贮存 9.4. 1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6 Q/DLDP 0001 S-2022 9.4.2 应贮存于无阳光直射、阴凉、清洁干燥环境中;不应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堆放时应离地10cm,离墙20cm,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 9.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且包装完好未经启封情况下,常温下产品保质期不少于9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