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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756386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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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1、工程概况12、编制依据13、监理工作流程14、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24.1监理的工作范围34.2监理的工作重点35、安全监理检查的内容35.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35.2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56、监理工作的重点56.1 挖土工程安全监控重点56.2 填土工程安全监控重点66.3降水与排水监控重点77、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7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工程概况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TJ-1标段自溪田线K69+800(即田桓线DK0+000)引出后,在田师府镇孔堡村设铁刹山站后向东南方向前行,穿大东沟后经胡家堡子、北岭村,穿老獾顶隧道后过湖里村、水栅栏村

2、,其后线路一直与太子河缠绕前行,进入小东沟后到摩天岭隧道,隧道进口接TJ-2监理标,全长33.5Km。本标段涉及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及站房工程等。土方开挖以路基、桥涵基础为主要编制对象;基坑支护,以谢家崴子太子河特大桥深基坑支护为编制主要对象。2、编制依据1、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3、已审批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4、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纸及其会审纪要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8、建设工程安全生

3、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监理工作流程审查并签认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和现场施工管理体系复核基坑测量放线结果审查进场施工设备和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基坑土体位移沉降监测结果及降排水情况旁站监督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过程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审核签认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资料4、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4.1监理的工作范围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TH-1标段(DK0+000-DK33+500)范围内所有的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4.2监理的工作重点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基坑须经

4、专家组论证的,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1)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2)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3)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4)上下通道的设置;(5)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6)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7)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8)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

5、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1)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2)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3)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4)上下通道设置;(5)排水措施;(6)支护变形监测措施。(7)施工作业人员

6、安全防护措施等。3、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1)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2)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5、安全监理检查的内容5.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3、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

7、必须加设栏杆柱。4、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6、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7、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8、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9、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

8、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10、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11、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12、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13、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14、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15、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16、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17、挖方土体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18、机械

9、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19、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20、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1、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22、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23、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2

10、4、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25、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26、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5.2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

1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4、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5、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6、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6、监理工作的重点6.1

12、挖土工程安全监控重点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应要求人员立即撤离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应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机械挖土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或采取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允许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土。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应设

13、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在开挖基坑前,必须设有排水措施,防止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超挖不允许松土回填。土方不允许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6.2回填土工程安全监控重点 1、在装载机作业范围内不允许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检查打夯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是否一机一开关并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是否带绝缘手套。基坑(槽)的支撑应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允许事先将支撑拆除。 2、基坑工程安全监控重点: (1)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过程中有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2)基坑(槽)、管沟开挖

14、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基坑四周应设集水井,防止地表水、雨水浸入基坑。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3)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每层挖土应控制挖土标高,确保每层挖土标高正确和挖土平整,防止超挖、扰动基底土。最后200

15、毫米厚的土,应用人工修平至设计标高。 (4)挖土应分层进行,土方开挖应分区按支撑位置由中心向坑边进行,小范围土面高差在第一层挖土不大于2米,第二层挖土不大于1.5米,第三层挖土不大于1.2米,保证每次开挖时,周边地层及挡墙(围护桩)支撑均处于稳定状态,并达到控制变形要求。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载荷。 (5)挖土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作好信息反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各层土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挖土方法。 (6)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

16、使其形成底支撑,以控制围护墙体的位移发展。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6.3降水与排水监控重点:1、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 2、降水系统施工完后,应试运转,确保系统能正常工作。 3、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察孔中的水位。 4、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7、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审查总承包商及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体系的有关内容,管理职责、目标和组织,安

17、全生产保证体系。 2、检查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3、检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规定。 4、检查采用日常巡视检查和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检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专责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共同参加。 5、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加强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序施工前,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工作。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最新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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