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方及基坑支护监理实行细则
一、工程概况
温州市鹿城区双潮新社区建设项目,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599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225M2,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相对标高-5.65M,正负0.000标高相称于黄海高程7.15M,西侧府前路道路标高6.4M—6.60M,南侧房屋处地面标高约7.97M。坑外地面设计标高6.40M,地下室底板厚为0.40M,底板、承台、地梁底均为150厚C15素混凝土找平,其下150厚片石灌砂夯实垫层。基础采用直径600MM、700MM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坑支护总延长约380M,基坑开挖深度4.9至5.8M(坑中坑距底板垫层底2.90M)。
二、编制依据
1、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协议
3、已审批的监理规划
4、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纸及其会审纪要
6、地下室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图集及有关设计文献资料
7、建筑地基解决技术规范 JGJ79-2023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
9、国家颁发的程序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3
12、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本基坑涉及各地基土层自上而下分布:
①0杂色耕植土:重要由粘性土组成,土质不均,含少量烁砂,夹植物根茎。分布于场地表部。全场分布,顶层标高6.32-5.85M,厚度0.3-0.6M。
①1灰黄色粉质粘土:无层理,含铁锰质氧化斑点,韧性中档,干强度中档,底部性质渐变差。该层场地内均有分布。层顶标高5.88-5.35M,厚度1.10-2.70M。
②灰色淤泥:无层理,局部鳞片状,片径2-3MM,偶含半碳化物,局部含细砂、团块,底部性质稍好,有光泽,韧性高,干强度高。场地内分布较稳定。层顶标高4.60-2.91M,厚度9.50-17.00M。
④1灰黄色碎(块)石:成分重要为凝灰岩、碎石、砾石,呈中风化,次菱角状,碎石粒径一般为20-70MM,大者达130MM以上,含量一般为55-70%,砾石粒径一般5-20MM,含量10-25%,砂含量10-20%左右,其余为粘性土,分选性较差,土质不均,局部夹块石,该层场地内均有分布。层顶标高-5.43—13.42M,厚度1.90-9.30M。
⑧2灰黄色含粘性土(块)碎石;成分重要为凝灰岩、碎石、砾石呈中风化,次菱角状,碎石粒径一般30-80MM,大者达150MM以上,含量50-70%,局部可达80%,砾石粒径5-20MM,含量10-20%,砂含量10%左右,其余为粘性土,分选型较差,局部夹较多块石或粘性土含量稍高,土质不均,力学性质较好,该场地内均有揭示。层顶标高-11.73—18.55M,厚度≧22.80M。
水文地质条件
场地分布的地下水重要为赋存于浅部粘性土层、淤泥层中的空隙潜水、中下部碎石层中的空隙承压水。
浅层孔隙潜水水位埋深0.60-0.80M。水位随季节气候变化明显,据区域资料动态变幅在1.0M左右。
空隙承压水水位埋深4.20-5.30M左右,水位相对稳定,重要接受侧向径流补给。
场地地下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长期浸水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在干湿交替的情况下具有微腐蚀性。
四、工程监理流程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
报有关主管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
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继续组织实行
下达复工令
完毕整改,消除隐患
检查整改情况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
或不暂停施工
下发暂停施工令
情况严重
承包单位
组织实行
承包单位整改
下发监理告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跟踪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及相关安全规定
监理单位检查认可后进入下道工序查后
或不暂停施工
五、监理目的及分解
根据施工协议对本工程质量等级的规定,围绕总体质量目的划分为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土方回填项目质量控制目的为合格,督促施工单位 加强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实行按以上子项目质量目的开展监理工作。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1、质量控制目的: 质量控制以承包协议为依据,严格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土方回填子项目 质量目的为监理控制目的。
2、水泥搅拌桩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⑴、施工前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搅拌机及各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和完好限度,复检钻杆长度、钻头直径。
⑵、桩机就位、对中、最大桩位偏差不得大于2cm,桩机底盘要水平、稳固,导向架垂直,搅拌杆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桩长的1.0%。
⑶、严格控制水灰比(0.45)及水泥掺量(15%)木质素(0.2%),三乙醇胺(0.05%)掺量,水泥浆必须充足拌和均匀,规定每次拌浆时间2—3min,贮浆筒内水泥必须保证浆浓度一致。
⑷、挤压泵压力应控制在0.3mpa内,输浆管道要畅通,必须保证连续供浆,泵送流量应恒定。
⑸、第一次搅拌下沉,使搅拌机刀片排均匀切土下沉速度应控制在0.8—1m/min内,下沉到设计桩底,从桩底边喷浆边搅拌提高到设计桩顶标高,提高速度应控制在0.5m/min内。
⑹、为使水泥浆能与土体均匀拌和,从设计桩顶开始进行第二次搅拌下沉至设计桩底,然后边喷浆,边提高到设计标高,使水泥浆正好喷定,再提高搅拌至地面,即完毕一根桩的施工任务。
(7)、施工单位应认真及时如实地做好每一根桩的施工记录,涉及桩编号、施工日期、开钻时间、钻进和提高的各次时间、成桩时间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
3、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工程: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桩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 控 项 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 计中心线 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
用钢尺量
3
边坡
符合设计规定
观测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20
20
20
用 2m 靠尺
和楔形塞尺 检查
2
基底土性
符合设计规定
观测或土样
分析
4、基坑降水措施
(1)沿基坑外围一周设宽300MM,深400MM排水沟,转角处设600×600×600集水井。
(2)为方便坑内施工,坑内采用明沟、集水井方式排水,坑底排水沟应离开围护桩内侧4M以上,防止坑底积水,破坏土体强度。
(3)基坑开挖后,如坑底地下水较多时,应采用井点降水等措施来减少地下水位。
5、基坑现场检测与监测
(1)基坑监测
1)监测目的
为保证基坑开挖的安全和本工程地下室结构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测。通过现场监测可达成校正、修正设计和指挥现场施工的目的。
2)监测内容
根据设计规定及本工程现场情况,拟定监测项目及数量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6孔
2
坑外土体沉降监测
13点
3
水平支撑梁轴力监测
5断面
4
围护结构及水平位移监测
12点
3)监测规定
(1)基坑监测应委托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监测单位实行,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献和周边环境特点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得到建设、代建、 设计及监理方的认可。
(2)开挖前,应对周边环境作一次全面调查,记录观测数据初始值。基坑开挖期间一般情况下天天观测一次,如遇位移、沉降及其变化速率较大时,则应增长监测频次。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毕后,可酌情逐渐减少观测次数。
(3)监测数据一般应当天口头提供应监理单位,次日填入规定的表格提供应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挖土至坑底时应增长监测次数。
(4)天天的数据应整理成有关表格并绘制成相关曲线,并每2~3天提供一次,如位移沿深度的变化曲线,位移及沉降随时间的变化曲线等。
(5)监测记录必须有相应的施工工况描述。
(6)监测人员对监测值的发展和变化应有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监理,提请有关部门注意。
(7)工程结束时应有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应涉及所有监测项目,监测值全过程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相应的工况、监测最终结果及评述。
4)监测报警
(1)土体深层水平位移:连续三天日变形量2.5mm/D,或累计位移达50MM。
(2)坑外土体沉降;连续三天日变形量2.5/D,累计变形量50MM。
(3)围护桩顶沉降;连续三天日变形量2.5MM/D,累计变形量20MM。
当过报警值时,应及时告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便采用应急措施。
6、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必须经审核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支撑施工荷载按5KPA考虑,严禁超载,挖土机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
(3)待冠梁及支撑混凝土强度达成90%设计强度,以大于1;1.5放坡分层开挖,每层厚度不宜大于1.0米。
(4)基坑各阶段挖土施工必须遵循‘开槽设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5)在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挖土深度严禁超过设计标高,不得损坏工程桩、支护桩、立柱、冠梁及支撑,避免扰动以下的坑内土体。
(6)挖出的土体及时外运,不得放在基坑四周,基坑外侧基础施工挖出的土方也需及时外运,否则会使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安全。
7、土方回填:
1)填土前应将基坑底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并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理干净。
2)规定用既配良好的沙土回填,检查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3)回填土应分层铺叹。每层扑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规定和机具性能拟定,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压实系数为0.94.
8、应急措施
1)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砂包、钢管、水泥、水泵等抢险物资。
2)当发现基坑位移发展速率过大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阻止变形的进一步发展。用挖土机将原土回填进行反压,必要时增长斜撑,出现变形较大时,及时加支撑,与设计人员沟通采用其他补救措施。
3)空降大雨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泵抽水,并安排专人不间断观测基坑的稳定情况。
4)若开挖过程中出现明显渗漏现象,应及时采用内堵、坑外注浆等有效措施,如堵漏有困难,应立即回填。
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前质量控制:
1)一方面了解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室支护设计图纸及周边环境, 然后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行。
2)对基坑支护应规定承包商上报有关专项施工资质及相关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3)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商对进场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挖掘机、钻 机、搅拌机等进行严格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并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永久性基准点,督促施工公司做好施工场地内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 BM点的 设立与复核工作。根据测绘部门的放线记录,复查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规定。
4)检查进场人员及进场设备是否与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相符合。
5)应督促检查承包商做好地面排水和减少地下水位准备工作。
6) 开挖前对四周邻边环境做好土方位移等监测观测点的设立工作。
7) 督促承包商做好班组技术交底与施工安全的交底工作。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中质量控制:
1)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检查平 面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准确。
2)严格控制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实行,遵循分层、分段开挖支护的原 则,及机械开挖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严禁一次性超挖,以避免对基坑边坡及周边环境引起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及边坡的严重位移,杜绝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3)每层土方开挖施工完毕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水位及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用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 施工。
4)挖方的边坡及加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标高、平面的中线位置等 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规定。
5)开挖后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扰动。基坑的位置、尺寸、 标高、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规定。
6)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以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
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后质量控制:
1)组织好有关部门进行地基验槽工作,并做好验收签认记录资料。
2)及时审核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及时加于完善。特别是定位记录手续及对周边环境观测数据的完善。
3)做好所完毕检查批、分项工程质量的验评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汇总。
4)记好监理日记。
5)做好阶段性备案资料及完善各项有关资料。
6) 在地下室施工阶段仍继续做好对周边环境的监测观测工作,重要加 强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的位移及裂缝情况观测。
八、安全监理控制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督促施工单位健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健立安全生产台帐。并检查其各种记录。
2、规定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3、规定所有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得有小孩和杂人员进出。
4、检查施工用电是否采用 TN-S系统,对施工单位配电箱,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要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具。
5、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顺序对桩机、塔吊等大型机械进行组装拆卸,装拆时要技术负责人到场。
6、规定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经常检查桩机、各种常用建筑机械设备 是否正常运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
7、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桩架滑管及传动部位经常涂抹润滑油脂, 以减少容易损坏的部分的磨损,保持桩机的完好状态,避免工期延误。
8、对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规定施工单位按有关安全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认证。
9、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做好安全围护防护工作,作业人员上下安全通道的设立工作及各项安全警戒工作,昼夜值班等。严禁施工人员在坑底坑壁下休息。
温州市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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