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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检查评分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认真执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办理签字手续
2. 总分包单位、企业和项目部之间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 施工现场职工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置兼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名以上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组成的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
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具体落实的人。
2. 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并记录在册。
施工组织设计: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师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对于危险性教的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用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不少于5名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报告。
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全面、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和接受人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检查
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的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要求:公司对施工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专职安全员及监理每日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并做好检查日记。
2. 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检查要有重点,要有记录。
3.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定预案进行整改,比偶那个要有复查记录,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安全教育
1. 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执行,即: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4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入场的工人由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5. 工人变换工种,应现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班前安全活动
1. 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话活动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配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2.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合格。
工伤事故处理
1. 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危险性,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演练,对器材、设备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安全标志
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基础、主体、装饰)。
2. 安全标志应按总平面图挂设,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空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
现场围挡
1.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封闭管理
1. 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等级制度,值班室准备不少于10顶安全帽。
2. 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设门锁,不得采用篱笆片等材料。
施工场地
1. 施工场地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2. 积极美化施工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裸露地面要进行合理的绿化或覆盖。
材料堆放
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标明的位置整洁堆放,不得超高。
2. 不同材料要求分类堆放,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
3. 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悬挂标识标牌,要远离火源。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现场住宿
1. 根据作业需要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职工宿舍的。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作业区内住人。
施工现场作业去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却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设置隔离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活动板房不宜超过二层,每间宿舍住人不超过16人,床铺不超过2层。严禁通铺。
现场防火
1.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
2. 建筑物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每层消防水源管道(2层立管,设加压泵,留有消防水源接口)与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同步铺设,配备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治安总和治理
1.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产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施工现场标牌
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寄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生活设施
1. 施工场地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室内内墙面面砖高度不低于1.5m,地面硬化,食堂通风良好,保洁员持健康证上岗。
2.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并保证结构稳定、牢靠和防风雨。墙面刷白,墙面1.5m高的墙裙贴面转,厕所宜采用水冲式。
保健急救
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现场配备急救人员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急救器材。
社区服务
1. 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 施工现场精致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
施工方案
1.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 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立杆基础
1. 要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 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
3. 竹脚手架应在夯实的地面上浇筑不小于100mm厚的c15砼基础,并设纵横相连扫地杆,立杆垂直稳放在基础上。
4.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耐,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 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连接点。连接点在转角和顶帮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连接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连接点。
2. 竹架采用2根并联8号铅丝的柔性连接(既拉又撑)。连接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脚手架大、小横杆连接点处。
3. 连墙件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施工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随意拆除连墙件。
杆件间距与剪刀支撑
1. 竹脚手架步距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m横距不大于1.0m,架子总高度不得超过25m。竹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2. 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根杆数为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o°之间。
3.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Om,在有效连接范围内均匀设置2个以上旋转扣件。
脚手板与防护栏
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120-150mm。
2. 脚手架外侧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180m高脚杆,顶排防护栏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6m和1.2m。脚手架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侈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杆.
交底与验收
1. 脚手架搭设前,架体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对架子工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彡行签字手续。并有专人指挥。
2. 检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01、竹脚手架按照DB22/47一2005)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lO0H,且不大于10cm(H为架体总高度);
(3)扣件坚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的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小横杆设置
1. 小横杆两端备伸出扣件盖板外边缘净长度不少于100mm,应尽量保持一致。
杆件搭接。
1. 木(竹)脚手架立杆、剪刀撑、大横杆和其他杆件均采用搭接,其中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小于1.5m,绑扎5道以上。
2.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3.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架体内封闭
1. 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10m以及底部应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
脚手架材质
1. 竹脚手架用竹竿要求挺直、质地坚韧,不得青嫩、枯脆、腐烂、虫蛀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竹杆有效使用段内小头直径不得小于60mm。
通道
1. 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行走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上,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内设置,不得悬挑。也可靠近建筑窃独立设置。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少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
2. 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距行走面上下1.2m、0.6m高处设置防护栏杆各一道。栏杆下面贴近行走面满铺180ram高挡脚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卸料平台
1. 施工现场所用备种卸料平台,必须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纸。
2. 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御料平台应按照谁计方案搭设(禁止与脚手架、井架连接,有单独的支撑系统。设置限载标志牌。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临边防护
1. 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 临边防护栏杆的立杆离基坑边田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坑边荷载
1. 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活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上下通道
1. 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土方开挖
1.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
3. 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
作业环境
1.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
支撑系统
1.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模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路、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2. 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立柱稳定
1. 立柱材料可用钢管。门型架、木杆,其材质和规格、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2. 层高较高的工程,应采用满堂钢管支撑;立柱底部应有垫板。
3. 立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Φ18钢管时,间距不大于1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模板存放
1. 各类模板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安全,地面应平整紧实,当无专门措施时,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过高时不易稳定且操作不便。
支撑模板
1. 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上操作,也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3. 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4.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要及时清除防止伤人。
混凝土强度
1. 板跨度≤2m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50%,方可拆除底模;板跨度)2m,≤8血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方可拆除底模;板跨度>8m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Q%,方可拆除底模;
2. 跨度≤8m的梁、拱、壳,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方可拆除底模;跨度)8m的梁、拱、壳,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方可拆除底模;
3. 悬臂构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方可拆除底模。
作业环境
1. 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接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和孔洞封严措施。
2. 交叉作业避免在同工垂直作业面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三宝”“四口”防护
安全帽
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 每顶安全帽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安全网
1. 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lOOcm2,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或6×1.5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2. 密目式安全网用于立网,其构造为: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
安全带
1. 施工现场搭架、支模、楼层外侧拆模等超过2m高处作业时均应系安全带。
2. 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 楼梯口边、休息平台边设置1.2m、0.6m高两道水平防护栏杆和18cm高挂脚板,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2. 电梯井口设置1.2-1.5m高防护栅门。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3. 电梯井田、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 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主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月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0.6m、1.2m高两道水平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通道口防护
1. 进出入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外伸长度视建筑物高度而定;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进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按建筑高度H=2~5m时外伸2m
H=5~15m时外伸3m
H=15~30m时外伸4m
H>30m时 5m以上
2. 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在主体坠落半径、塔吊作业半径范围内应搭设双层防护顶棚。如未在范围内则可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施工用电
外电防护
1. 高压线下严禁施工和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
4m,1―10KV为6m,35-110kv为8m,220KV为10m,330-500KV为15m。
接地与接零保护
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
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
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
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
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配电箱开关箱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分配电箱与
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月围应
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闾和通道
2.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备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
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
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
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
/l`fO。1s。
4.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
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5. 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现场照明
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
熔断电流不得大干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 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3. 在下列情况下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5m的;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配电线路
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
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 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u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淡蓝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3.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变配电装置
1. 配电室达到"五防":防水、防火、防雷、防潮、防小动物;"一通":通风良好,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
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l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用电档案
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应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
架体制作
1. 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淘汰扣件式钢管井字架。
限位保险装置
1. 物料提升机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的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架体稳定
缆风绳:
1. 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⒛―30m设二组。
2. 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60°,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 缆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压板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 连墙杆间距竖向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钢丝绳
1. 提升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 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钢丝绳检查孔。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1. 卸料平合两侧应设有上下1.2m、0.6m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牢固。
2. 各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应做到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开的措施。
吊篮
1. 严禁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架体
1. 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土层承载力不小于80KPa,面层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传动系统
1. 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2. 卷筒上钢丝绳应缠绕整齐,当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卷扬机操作棚
1. 提升机必须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防护。
避雷
1. 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外用电梯
安全装置
1. 吊笼应设有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上下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安装后应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当悬挂或支撑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或吊笼失控、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能够将吊笼制停。
2. 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安全防护
1. 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网全封闭,平台板必须厚实牢固、铺设严密,采用厚木板或防滑钢板。
避雷
1. 当外用电梯高庋超出相邻避雷装工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王,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塔吊检查
1. 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
2. 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王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工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3.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应做试验验证,有记录。
4. 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保险装置
1. 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2. 当爬梯高度超过5m时,从2。Om处开始应设置直径0.6-0.8m,间距为0.5―0.7m的护圈;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正方形塔身边长小于0.75m时、等边三角形塔身和等腰三角形边长小于1.10m时、筒状塔身直径小于1。00m时,可不设护圈
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 附墙装置:第一道30m,第二道18m,第三道16m,每道16m,悬臂20m
安装与拆卸
1. 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
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总包单位和监理审批。
2. 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作业人员必须掎证上岗。
多塔作业
1. 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小于5m。
2. 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安装验收
1. 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及监理共同验收签字。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
施工方案
1. 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2.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机起重机械
1. 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钢丝绳与地锚
1. 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
2. 不准随意拴在电杆、树木和构件上
吊点
1. 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
构件堆放
1. 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警戒
1. 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軎戒线,悬挂誓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施工机具检查
平刨
1. 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 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圆盘电锯
1. 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钢筋机械
1. 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电焊机
1. 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2. 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搅拌机
1. 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问。
2. 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气瓶
1. 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2. 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翻斗车
1. 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 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坐人员。
潜水泵
1. 电缆线密封完好,作业是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打桩机
1. 打桩机应取得准用证
1. 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5.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走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人,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9.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11.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蓿施所需费用。
1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13.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仝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4. 出租的机械设各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15. A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难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仝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B类人员:施工单位的项日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日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井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仝事故。
C类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仝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6.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7.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8.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贡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9.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各和施工机具及酡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0.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1.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各、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2.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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