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工商银行西宁机场(一期) 廊桥广告 项目户外广告代理发布合同合同书双方:甲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中国青海西宁胜利路2号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户外广告代理发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广告发布要求1.广告内容: 2.广告形式: 3.广告位置: 4.广告规格、数量: 5.发布期限: 个月,其中上刊日为2009年 月 日,下刊日为2009年 月 日。(具体发布日期以实际上刊日期为准)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广告
2、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该广告费包含媒体费人民币(大写) (¥ 元)以及 次媒体制作安装费人民币(大写) (¥ 元)。具体价目明细见附件2报价单。 2.支付方式A.一次性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或广告发布前 日内,广告发布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B.分次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 内支付 % 的款项,包含媒体费及2次媒体制作安装费,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于广告发布 个月后,支付 %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余款人民币 元,应于 年 月广告发布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三.权利与义务1.乙方为广告经营者,负责广告的申请、制作、发布、监测等相
3、关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乙方承诺,西宁机场二期竣工后,甲方有在二期侯机楼廊桥发布广告的优先谈判权。3. 甲方必须在广告上刊日前30天向乙方提供广告涉及的彩色样稿,甲方承诺其最后上刊的广告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名誉权。由乙方完成对彩色样稿及审批资料的初审后,交由政府和机场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由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如甲方所提供的样稿和材料不符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要求,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改并提供所需的相应资料。如因甲方拒不按照审核要求修改或者未按约定提供上材料,致使本广告内容审批不能
4、通过,合同不能按约定执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须确保提供于乙方并经工商审批通过后的画面与最终上刊画面完全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甲方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亦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相关损失。4.鉴于广告画面上刊由机场方面负责,若由于机场方面原因导致上刊延误或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作为广告代理发布商,应承担与机场方面沟通的义务,尽力协商解决,如不能按时发布乙方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若经甲方确认延期上刊,合同上刊日顺延为实际上刊日,下刊日也相应顺延,本合同规定广告发布时间及广告费不变;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上刊延误,无论何时上刊,合同规定的下刊日不变,甲方还是应当支付本合同规
5、定的广告费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拟发布媒体如期具备发布条件的,每延误一天顺延两天广告期。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广告发布记录全面如实地传真、邮件或函寄甲方。6.甲方可以要求重新更换本广告内容的其它画面,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于此一个月之内提供更换广告内容所需的全部相关文件。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画面更换媒体制作费用(每更换一次媒体制作费为人民币 元,包括全部 块灯箱),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媒体制作合同为准。7.乙方应对户外广告牌等广告装置的安全性负责,若因广告装置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媒体维护1.因广告设施损坏,造成广告
6、发布终止或未达到正常发布效果的,乙方应在损坏发生24小时内修复;超过此时间,乙方应给予顺延相应广告发布时间。2.如广告牌因意外需暂时停止发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责任,致使该广告牌发布受到影响,乙方每延误一天须延长两天发布期。3.如因不可抗力以及画面由于长时间(即超过4个月)刊挂原因以外造成广告画面明显损坏、褪色或变形等,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方如需续签本广告发布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九十(90)天书面提出续约请求,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牌的优先续约权。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到期日前九十(90)天提出书面续约请求的,则乙方保留不接受续约之权利。2
7、.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政府命令、首都机场当局、广告设施损坏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停止发布时等情况时,乙方可建议顺延广告发布期,甲方可选择提前解除合同,并于事件发生后30天内按实际未发布天数由乙方向甲方退回余款,其善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违约责任方 2.在本广告发布合同有效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和终止广告发布合同,违约方将按广告发布合同中媒体总价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期满、中止或提前解除的,并不影响守约方追索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七.合同终止除合同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以外,发生以下情况,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
8、违约责任。1.本合同约定的基本条件无法满足。2.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可立即终止合同的情况发生。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疑异,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3.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基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的签订替代了双方在此之前所有口头或书面承诺内容。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5.一切未尽事宜或临时变更,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就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报 价 单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项目明细规格单价数量合计(元)共计以上报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