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品买卖合同出卖人:廊坊市京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山西某某集团某某煤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某某煤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201 年 月 日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气动架住式钻机ZQJC360/7.1套1128000128000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合计128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含17%增值税)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如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2、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含地质钻杆300m、金刚石钻头15个随机供应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到验收合格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 出卖人 所有。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买受人指定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费、装车费及保险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国家标准或按甲方要求双方共同验收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出卖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验收合格,次
3、月开具发票及时挂账,三个月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货款两清,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无条款退换,如给买受人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买受人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 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 长治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六份。 出 卖 人出卖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邮政编码:买 受 人出卖人(章):山西某某集团某某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山西省某某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