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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合同-补充协议.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51482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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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篇一:房地产销售补充协议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温晶寒 注册编号:cd030071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附件二: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详见房屋面积测量报告2、参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详见房屋面积测量报告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详见房屋面积测量报告附件三: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或前),出卖人拟(或已)在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上设定抵押,具体抵押事宣以实际为准,买受人对该抵押行为无异议,但

2、该抵押行为不应影响该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和权属证书的办理。 附件四:计价方式与房款的其他约定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1、采暖系统:(1)集中采暖:【散热器】(2)分户采暖:【燃气炉】(3)采暖设备品牌:2、保温材料:(1)外墙保温:【挤压聚苯板】【发泡聚苯板】【外墙内保温:保温砂浆】:(2)内墙保温: 【石膏聚苯板】【】;3、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涂料面砖石材】;4、内墙: 【涂料】【壁纸】【腻子】;5、顶棚: 【石膏板吊顶】【涂料】【腻子】;6、室内地面: 【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浆】;7、门窗:(1)外窗结构尺寸为:具体以实际交

3、付为准:(2)开启方式为: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3)门窗型材: 【双玻中空断桥铝合金窗】【塑钢双玻璃】【铝合金或塑钢窗】8、厨房:(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水泥砂浆】;(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水泥砂浆】;(3)顶棚: 【水泥抹面】【石膏吊顶】【混凝土结构】;(4)厨具:;9、卫生间:(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水泥砂浆】;(2)墙面:【耐水腻子】i涂料】【瓷砖】【水泥砂浆】:(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混凝土结构】:10.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越闭】【断桥铝合金封闭】. 【不封闭】【】:11、电梯:(l)电梯品牌名称:品牌电梯;(2)电梯速度:米秒;(3

4、)电梯载重量:千克;(4):12、其他室内给水管采用顶棚附近明装方式;本楼栋室内按中央空调设计,并配置从户内配电箱到主机的线管及接口。附件七:物业服务(本附件内容与出卖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一、物业服务内容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附件七:物业服务(本附件内容与出卖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一、物业服务的内容二、物业服务的质量三、物业收费项目及价格四、业主临时公约五、其他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为出卖人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补充:一、关于本合同第一条:该商品房所在项暂定名为“世茂玉锦湾”,买受人同意出卖出人有权自行对

5、本项目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的地名/或推广名进行(再行)调整,并同意以出卖最终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地名为准。二、关于本合同第三条:1、本条所指商品房楼栋、单元及房号为销售自编号,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确认为准。2、本合同正文第三条所指层高为设计层高,买卖双方确认基于设计需要且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层高根据所在楼层和位置的不同存在高于或低于该等层高的情形,最终以该商品房实际交付现状为准,买受人对此表示理解,且没有任何异议。3、本条该商品房的朝向和阳台具体以该商品房最终实际交付现状为准。4、本条所指“该商品房单价”、“总价款”中不包含:电话开户费(若有)、有线电视初装费(若有)、宽

6、带网开户费(若有)、产权契税、印花税、专项维修资金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等,该等费用篇二: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甲方改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甲 方:四川省加鑫投资有限公司乙 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丙 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2013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处置甲方项

7、目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二、代理期限:2013年4月30日2014年9月30日。三、目标任务考核:1、2013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2、2013年10月30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1.5%。乙

8、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四、其他约定: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

9、成。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2013年4月30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10、。甲 方:代 表 人:签约日期:乙 方:代 表 人:签约日期:监 管 方:代 表 人:签约日期:篇三: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市“*”项目营销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1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基本情况1. 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1. 2、项目地址:*。1. 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2. 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3. 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4. 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5. 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6. 2、乙方佣金范围(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

12、理费用。(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7. 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8.

13、4、加价销售奖励(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2、二至四层*元/m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9. 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客

14、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10. 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

15、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11. 3、乙方的加价销售

16、奖励支付办法(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40%;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12. 4、客户违约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

17、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13. 5、项目总结算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14. 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15. 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

18、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 2、广告推广费用:(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17. 3、项目售楼处费用: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18. 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19. 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十日

19、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

20、,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20.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2)

21、、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鳌课菔褂盟得魇椤探缺淼龋魑孟钅康南鄯晌氖椤?(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21.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8085327c-d6e3-4c87-a0d8-e3934e2c51a2_xlj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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