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好帮手采购合同编号: 好帮手采购合同供 方: 供应材料: 版 本:Ver. 生效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备注:(适合代理商/贵重材料类)第1页;共8页产品采购合同非生产类甲方: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 (供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产品/材料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1.1 本合同所指采购产品/材料(以下简称为产品或材料)是 (具体由甲方确定),规格、具体采购数量、交货时间、品牌等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1.2 采购订单1.2.1采购订单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1.2.2 产品
2、单价以采购订单为准。单价变更后,新的单价仅对变更之日起的产品有效。1.2.3 甲方将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送达采购订单。1.2.4 乙方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应及时与甲方代表确认,不得擅自更改采购订单中约定的内容。经乙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乙方应当按照确认的采购订单的要求及时供货。1.2.5 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时提交的3联送货单(详细内容须与采购订单一致)须经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并交给约定的甲方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交甲方备案。1.3 本采购合同所涉及产品的品质相关条款以质量保证协议为准。1.4 为满足市场竞争需求,乙方须根据市场行情对甲方所供的材料进行降成,降成后的价格依乙方提供
3、签字、盖章的报价单经甲方确认为准。或依如下方法进行逐步降成:1.4.1 2010 年 月份起乙方所供材料的单价需在前一单价的基础上下降不少于 / %;1.4.2 2010 年 月份起乙方所供材料的单价需在前一单价的基础上下降不少于 / %;1.5 乙方给甲方所有的报价单须注明详细的规格型号、原厂品牌、正常采购周期、完整的料号及其它详细资料,并在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进行确认。2. 合作范围2.1 甲方利用其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加工向乙方所采购的产品后进行销售。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管理资源生产或销售乙方代理的符合甲方认可、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标准的产品。2.2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采购产品的
4、产品质量,乙方予以配合、协助。乙方承诺: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质量标准依照双方签定的技术标准等)。2.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其产品、材料引进到制造、售后等过程中的一切技术支持和服务。3. 订购产品3.1 以甲方不定时下达给乙方的采购订单为准。3.2 采购订单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如中途更改订单或技术标准要求等,应及时向乙方下达新的采购订单及技术资料,经乙方确认能够满足变更的条件后,原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和技术资料自动作废,乙方应按甲方变更的订单进行生产或备货;如乙方在甲方变更计划之前存在已按甲方订单备货或生产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双方协商解决;同时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甲方的实际需求。
5、3.3 采购订单经确认后,乙方须在1天内签字、盖章并回传给甲方,同时乙方按甲方需求日期进行配货和生产,实际送货按甲方的需求数量进行送货;如乙方没有通知或没有签字回传给甲方,则甲方按实际采购订单交货日期进行确认并要求送货。3.4 送货时间及要求:在要求交货期当天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紧急或零星送货甲方另行通知)。在日常送货时,乙方应附送3联送货单,1联交甲方仓管部、1联交甲方采购部,1联乙方留存;经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验收产品数量后:无异议的,送货单须由甲方盖章确认及授权代表签字;双方经检验,产品数量与乙方送货单记载的送货数量不一致的,由甲、乙双方代表在送货单备注栏中注明实际产品数量,并作为双方
6、结算的依据。为防止产品被冒领或欺诈事件的发生,未经甲方盖章及甲方代表签字的送货单甲方不予认可。甲方要求产品或材料在香港交货的,乙方须在送货前提交装箱清单和香港发票给甲方,正本香港发票须在乙方出货3日内盖章给甲方相应的采购人员。3.5 乙方的正常供货周期 周,甲方按此时间以配料预测的形式提供Forecast,乙方按照Forecast进行备货,甲方提前 7 天下正式采购订单给乙方,乙方接甲方送货通知 7 天(包括节假日)内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有急需物料,甲方将不按乙方的正常供货周期提供Forecast而直接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承担交货延迟的责任,给甲方造成
7、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有书面的约定除外。乙方送货时应同时提供1份完整的送货清单,标明订单号、数量及货品说明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3.6 甲方若提供两至三个月长周期计划和月度备料计划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进行备料。3.7 乙方在进行以下变更时,须在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在 7 天(包含节假日)内给乙方书面回复;同时乙方将变更的产品样品及规格书、检测报告给甲方进行确认,甲方按确认后规格书上的要求进行小批量数量进行量产及供货。详情如下:3.7.1 有变更产品的检查、控制方法之一的,至少提前 天; 3.7.2 有变更产品构成材料、零部件、外型之一的,至少提前 天;3.7.
8、3 有材料停产、产品替代之一的,至少提前 天。3.8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物料应为原装产品,包装物料须符合甲方ESD和MSD包装要求,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为准。4. 产品管理4.1 甲方提货之前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但甲方已支付货款的除外),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且交付甲方验收之前所有风险概由乙方承担。5样品需求5.1 乙方收到甲方材料样品申请单时须在2天内书面回复甲方样品交期并签名、盖章回传,若有不能按约定时间回复或交期不能按样品申购单要求的时间到样的,乙方在2天内告知甲方并注明原因回传样品申请单,否则出现未按约定时间回复交期的对乙方罚款 200(二百)元/次;累计3次未按约定时间回复
9、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样资格,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2 乙方回复甲方样品交期须按书面回复的交期到样,若打样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样品延期或影响样品质量的须当天反馈到甲方相关人员,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延迟到样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由于乙方延迟到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累计3次延迟到样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样资格,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报价材料的报价单要求时(包括样品确认书风险采购物料报价),乙方须在2天内按报价单要求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打样工程师;若不能报价的需在当时告知甲方,否则出
10、现延迟报价的对乙方罚款 100(一百) 元/次;累计3次延迟报价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样资格,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4 为确保上述条款的有效实施,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确认后直接在往来样品货款中扣除,样品货款不足罚款时甲方将在乙方的采购货款内扣除。6. 交付、结算6.1 预计2010年内甲方向乙方采购金额为 元,具体的金额以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6.2 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的订单数量需求将货物送至甲方香港收货指定地点或国内收货指定地点,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且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运输、运费及交付前风险由乙方承担。6.3 甲方负责报关业务,乙方有责任将报关业务的准确的需
11、求信息提供给海关,因乙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出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4 乙方交来的产品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结 30 天付款。(备注:“月结30天,例:1月份产生的货款3月份底结算”)6.5 月结支付的供应商,当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12 个月内作为质量清算期,清算完毕甲方方可将货款结算给乙方。 6.6 本合同涉及双方结算币种为 。(备注:“人民币/港元/美金”)6.7 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改变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指现金结算、月结等);如乙方单方提出更改,因此而拒绝订单、拒绝或不按时交货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萬元,甲方有权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6.8 付款方式包括
12、但不限于现金、电汇、开具汇票等。7. 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管理7.1 知识产权保护: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7.1.1 本合同产品如是属于乙方专利或乙方代理产品的原公司的,甲、乙双方的合作视为乙方取得合法的授权并授权甲方在国内、外销售、出口的权力。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1.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否则,因乙方或原产品厂家(乙方属代理的)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8业务
13、交往方面:8.1 为建立健康规范的采购环境,切实降低双方的经营成本,保障双方的正常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8.1.1 业务合作中,禁止商业贿赂,不得给予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回扣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便利。8.1.2 如没有甲方的有效书面授权,乙方给与甲方业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借款或其它财务往来,视为甲方业务人员的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8.1.3 如甲方人员利用业务便利向乙方索取财物或提出的其他不正当要求,乙方均应拒绝并可向甲方投诉。8.1.4 乙方不得向甲方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员、产品开发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施工装配人员、仓管员及以上人员的亲友家属
14、等,下同)赠送礼品,高值纪念品(价值50(五十)元以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上批或下批未支付货款的50%作为违约金。8.1.5 乙方不得向甲方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加班费,卸货费、回扣、手续费等,若确因乙方原因造成需支付上述费用的,须通过甲方财务正常手续合理收取,如有违反,对乙方处以罚款 1,000(一千)元/次;费用超过1,000(一千)元/次的(含 1,000(一千)元/次),罚款为费用的两倍。8.1.6 禁止乙方请甲方的相关人员吃饭或派发任何形式的红包、有价证券、邀请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一切形式的娱乐活动;对月结的供应商按货款的50%扣除,非月结的供应商(如现金采购)则给予同额直接罚款
15、。8.1.7 禁止乙方协助甲方相关人员通过抬高采购价格,虚开发票等手段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乙方支付虚开部分金额5倍给甲方做违约金;甲方并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账户的诚信交易保证金,同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8.1.8 乙方不得采用任何拉拢形式,收买甲方的相关人员以达到供货等目的,否则,对乙方处以罚款 5,000(五千)10,000(一万) 元/次。8.1.9 乙方确有需要向甲方赠送各种礼仪物品的,需经甲方总经理同意,乙方可把有关物品列明清单后交由甲方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处作统一处理。8.1.10 以上条款由双方员工监督实施,甲方根据情况对举报有功者实行奖励;乙方违反任何一条,甲方可单
16、方解除合同,所有钱款甲方予以没收,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1.11 为确保上述条款的有效实施,其罚款金额等将直接在货款中扣除,不足时乙方按甲方期限交纳。8.2为保障双方顺利开展业务合作,乙方同意下列条款:8.2.1 甲方有权对外签署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借据、确认书、承诺书,对账单、还款计划、委托收付款书等)的人员仅限于甲方总经理或甲方的有效授权人;标的金额大于 5,000(五千)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8.2.2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其负责双方业务的人员名单及其权限和签名留样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后将其中一份加盖公章后返还给甲方;甲方人员或权限范围如有变动,
17、按照同样的方式操作。8.2.3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审核甲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对超出授权权限或不在授权名单之列的甲方人员,应持有甲方法定代表人或部门经理专门签发并加盖甲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该员工的权力仅限于前期洽谈工作。8.2.4 无甲方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超出其权限的人员签署的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9.售后服务:(备注:机芯类、屏类的售后服务协议双方另行签定) 9.1 甲方的检验只是为不耽误生产时间的初步检验,并不代表乙方的产品完全合格,不排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排除甲方依法行使权利,乙方负有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18、的质量标准之义务,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甲方的经销过程中、客户使用过程中,因乙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负有包换、包修、包退等义务,在此过程中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A、开箱或甲方生产时发现不合格产品的;B、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C、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时发现并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D、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并经有关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系不合格产品的。 9.2 产品销售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国家三包规定范围之内的维修服务义务,若确系乙方提供的产品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维修服务的具体实施;甲方对超出保修期所用的维修物
19、料,由甲方向乙方按材料成本价购买。9.3 产品销售后,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发生产品责任事故,消费者依法向甲方索赔、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如该事故是乙方的产品质量原因所致,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或要求乙方直接向权利人承担责任;但因乙方产品质量之外的原因引发的产品责任事故除外。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后,甲方理赔前,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及处理,乙方应当履行该项义务。9.4 产品销售后,乙方须免费按每一采购订单订货总数的 / 提供此类产品,作为售后维修之用;如甲方所需超过此数量,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成本费用。9.5 售后服务条款与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不一致的,由甲方选择
20、适用。10. 违约责任10.1 延迟交货:乙方应按甲方通知需求日期和数量送货,不得逾期:10.1.1 超出交货期限但不影响(影响指耽误甲方生产、导致停产等,是否影响由甲方确认)甲方正常上线生产,每逾期1天扣除该批货物总金额的 5%(百分之五) 作为违约金,不足1,000(一千)元的扣除1,000(一千)元做违约金。10.1.2 超出交货期限并影响甲方正常上线生产时间的,每张订单乙方须赔偿甲方停产工时损失(60元/人.小时)、延迟交付费用、甲方客户索赔费用及其它不良质量成本;如甲方订单被取消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10.2 乙方未及时确认甲方下达的订单并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乙方应在甲方下达采
21、购订单之日起1天内确认订单并回传),每张订单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一千)元5,000(五千) 元。(备注:根据材料由甲方确定赔偿的额度)。10.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办理不良品退货时,甲方有权按该批货款总额的 5%(百分之五)-10%(百分之十)/天对乙方进行处罚。10.4 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则按拖欠货款总额的 0.02 %(百分之零点零二)/天对甲方进行处罚。10.5 在非可归责于双方之不可抗力情形下,致乙方不能如期运送产品时,乙方应当时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延迟交货时间或解除本合同;前项情形,甲方因可归责乙方事由或乙方违约在先致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义务或无法达成合同之目的时
22、,对乙方不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10.6 乙方须严格根据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超订单产品或在订单前运送的,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10.7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或按甲方要求处理的,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壹万元)/天;迟延超过10天的,应向甲方支付 壹佰万元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支付货款等;乙方仍须履行上述交还、处理义务。10.8 乙方未执行本合同2.1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佰万元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9
23、 如果乙方未执行本合同3.5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 5,000(五千)元 /天的罚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10 乙方违反本合同3.6的,造成送货延迟的按延迟的违约责任处理;甲方要求乙方备货只是根据市场做出的预测,并非甲方必须采购或必须按备货数量采购,若甲方未采购或按备货数量采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10.11 乙方未执行本合同3.7的约定,或未得到甲方同意而进行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供应商资格,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佰万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0.12 乙方未执行本合同7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伍佰万元 ,甲方保留进
24、一步追究的权利。10.13 乙方违反本合同8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10.14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11.1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拾萬元 ,并自甲方下达采购订单日起按延迟送货的责任处理。10.15 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及约定事项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如因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违约方须给予赔偿。11. 合同的变更、解除11.1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单方有停止供货或实质意义上的终止合同的行为,须提前 6 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待甲方评估后确认。11.2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合
25、同解除前10天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资料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样板、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生产工具的原件和复制品完整归还甲方,如有损坏的,乙方按新品原价进行赔偿,具体由甲方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2特别说明12.1 本合同所涉及到的费用币种如无特殊说明以人民币为准,有说明的以说明为准。12.2 本合同依据中国大陆法律、法规,如有特殊说明、执行相关国际标准的以说明为准。12.3 本合同涉及对乙方的违约金、处罚等,甲方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不足的乙方须在7天内一次性交纳。12.4 本合同约
26、定时间包含节假日。13. 其它事项13.1 对双方发生纠纷或涉及本合同有未规定之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3.2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月 日 起至 2012 年 月 日止。13.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4. 采购订单、质量保证协议、保密协议、技术协议、来料代管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 附件:15.1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15.2 乙方开户资料证明。(加盖乙方公章)16. 签订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甲方: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C区 地址: 代表: 代表:盖章: 盖章: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8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