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鉴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门面位置. 面积及用途:
巴南区鱼洞黄溪街9--17号第30号和31号门面,面积29平方米。
用途:
二.租赁期限
1. 本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必须提前三十天告之乙方,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利。续签时租金参考当时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3. 甲· 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内的租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违约金(以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押金为标准)。反正,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及押金。
三.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门面房年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租金和押金,签订合同之时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一次性交清半年租金,提 前一周交清租金。以此类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4. 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押金。
四. 房屋装修:
1. 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 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未拆除部分,甲方不给予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五. 其他费用:
1. 水. 电等按照乙方日常数(记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 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六. 甲方出租门面给乙方时,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七. 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 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 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主体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设施. 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九. 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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