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苍东县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
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升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党工委、办事处确定的工作任务,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落实绩效评估暨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对象范围
考核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办事处所属的站、办、所、社区;二是办事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内容项目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其中,年度工作目标,由站室、社区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按照职能所确定的业务工作组成。共性工作目标,由队伍建设、机关作风、重点工作等内容组成。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任组长, 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办公室,由 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四、考核办法
对站室、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同步进行,分步打分。采取日常督查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民主评估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日常督查考核占80分,年终考核占20分。
(一)日常督查考核
日常督查考核内容主要是即时工作、时限工作和重大工作,具体包括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临时工作落实情况。日常督查考核由下达工作任务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自行建立《日常工作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实行扣分制,每项工作按10分计算,工作时间占5分,每延误1天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质量占5分,优秀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累积记入年底总评。
(二)年终考核。
实行全方位考核。站室、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坚持以工作为切入点,以职能为依据,根据站室、社区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常规业务在全县的位次、受上级表彰奖励情况等内容。站室、社区考核计分办法由基本分、加分两项相加组成。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坚持以绩效为核心,把站室职能、个人职位和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考核工作人员的品德、才干、态度和业绩。在德、能、勤、廉考核方面,坚持共性标准。对业绩考核,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对每项工作从任务下达、预定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个人考核计分办法由工作业绩分、领导评价分、加分三项相加组成。
1、站室、社区基本分构成。基本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包含工作项目数量平均为单项得分,未完成的工作不得分,单项得分相加为最后基本分。
2、个人工作业绩分构成。工作业绩分满分为60分,得分方式与站室、社区基本分相同。
3、个人领导评价分构成。领导评价分满分为40分,由主管领导在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以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给予评价赋分。
4、站室、社区及个人加分无分值限制:
(1)表彰加分。受县直各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县委、政府或市直各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的,每项加5分;受自治区及中央表彰的,每项加10分。
(2)追加、交办重要工作任务的,每完成一项加2分。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确定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80分以上(含80分)具备评选优秀等次的资格,60分以上(含60分)具备评选良好等次的资格,不足60分的为一般等次。领导小组将综合各站室、社区及个人考核得分,评选出1个优秀站室、1个优秀社区、3——5名优秀职工,给予一定奖励,优秀站室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和优秀职工在评先选优和组织考核中要优先推荐。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单位,在街道社区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党工委对站室、社区负责人、分管领导对个人进行戒勉谈话,提出整改时限,到期仍未改善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对单项工作贡献特别大,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励。
苍东县街道办事处 工作日常考核记录
序号
承办单位
工作内容
交办时间
预定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签字
备注
办结时间
得分
工作质量
得分
总分
1
东街社区
南街社区
西街社区
北街社区
北门外社区
北郊社区
西郊社区
2
东街社区
南街社区
西街社区
北街社区
北门外社区
北郊社区
西郊社区
3
东街社区
南街社区
西街社区
北街社区
北门外社区
北郊社区
西郊社区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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