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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划区选型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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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器选型的规范 版 本: 2013版 第0次修改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2013-12-26发布   2013-1-1实施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为了(总则第一条)。 本标准由设备工程部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 本规定解释权属设备工程部。 本规定需认知的岗位:标准编写人员、各部们、各使用单位。 文件相关信息 标准名称 企业标准编写规定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制定部门 审核人 各部门负责人 审核日期 持有部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 公司各部门各1份。 文件传阅(学习)签名栏 各部门: 为提高本文件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度,请在15天内根据制度的认知要求做好制度的传阅学习工作并签名,未按要求传阅的每缺1人次考核1分。 2013年12月26日 姓 名 传阅时间 姓名 传阅时间 姓名 传阅时间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与防爆电器的选型 一、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1.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2.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及粉尘层厚度进行分类: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相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3.火灾危险环境应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二、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标志 1.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标志见表1 表1 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标志 序号 类 型 标志 序号 类 型 标 志 1 隔 爆 型 d 5 充 油 型 o 2 增 安 型 e 6 充 砂 q 3 本质安全型 ia ib 7 无火花型 n 4 正 压 型 p 8 特 殊型 s 2.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Ⅰ类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Ⅱ类为工厂用电气设备。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TC)分为A、B、C三级,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见表2、表3。 2.2 爆炸性粉尘环境中Ⅱ类电气设备按其试验粉尘的覆盖情况分为A型和B型,按其外壳的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A、TB。 表 2 : 级别 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分级 max(mm) 按最小点燃电流分级 ⅡA fmax≥0.9 MICR>0.8 ⅡB 0.9>fmax>0.5 0.8>MICR≥0.45 ⅡC 0.5≥max 0.45≥MICR 表 3 温度组别 爆炸性混合物引燃温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三、各词术语: 隔爆型--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 四、防爆的基本原理: 电气设备引燃可燃性气体混合物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另一个是电气设备表面(即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对于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压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达到防爆目的。而对于增安型电气设备是对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会发生电弧,火花和过热现象。就可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可用于爆炸性危险环境。 五、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择: 1.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2) 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3)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电气设备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六、各种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旋转电机防爆结构的选型见表4。 表4 旋转电机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 1区 2区 防爆结构电气设备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无火花型n 鼠笼型感应电动机 ○ ○ △ ○ ○ ○ ○ 绕线型感应电动机 △ △ ○ ○ ○ × 同步电动机 ○ ○ × ○ ○ ○ 直流电动机 △ △ ○ ○ 电磁经滑差离合器(无电刷) ○ △ × ○ ○ ○ △ 注:(1)表中符号:○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下同)。 (2)绕线型感应电动及同步电动机采用增安型时,其主体是增安型防爆结构,发生电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压型防爆结构。 2.低压变压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见表5。 表5 低压变压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 1区 2区 防爆结构电气设备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充油型o 变压器(包括起动用) △ △ × ○ ○ ○ ○ 电抗线圈(包括起动用) △ △ × ○ ○ ○ ○ 仪表用互感器 △ × ○ ○ ○ 3.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见表6。 表6 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类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 0区 1区 2区 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ia ib 本质安全型ia ib 隔爆型d 正压型p 充油型o 增安型e 本质安全型ia ib 隔爆型d 正压型p 充油型o 增安型e 刀开关、断路器 ○ ○ 熔断器 △ ○ 控制开关及按钮 ○ ○ ○ ○ ○ ○ ○ 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 △ ○ ○ 起动用金属电阻器 △ △ × ○ ○ ○ 电磁阀用电磁铁 ○ × ○ ○ 电磁摩擦制动器 △ × ○ △ 操作箱、柱 ○ ○ ○ ○ 控制盘 △ △ ○ ○ 配电盘 △ ○ 注:(1)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采用增安型时,是指将隔爆结构的起动运转开关操作部件与增安型防爆结构的电抗线圈或单绕组变压器组成一体的结构。 (2)电磁摩擦制动器采用隔爆型时,是指将制动片、滚筒等机械部分也装入隔爆壳体内者。 (3)在2区的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时,是指除隔爆型外,也包括主要有火花部分为隔爆结构而其外壳为增安型的混合结构。 4.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见表7。 表7 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 防爆结构电气设备 1区 2区 隔爆型d 增安型e 隔爆型d 增安型e 固定式灯 ○ × ○ ○ 移动式灯 △ ○ 携带式电池灯 ○ ○ 指式灯类 ○ × ○ ○ 镇流器 ○ △ ○ ○ 5.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 表8 信号、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 防爆结构电气设备 0区 1区 2区 本质安全型ia ib 本质安全型ia ib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本质安全型ia ib 隔爆型d 正压型p 增安型e 信号、报警装置 ○ ○ ○ ○ × ○ ○ ○ ○ 插接装置 ○ ○ 接线箱(盒) ○ △ ○ ○ 电气测量表计 ○ ○ × ○ ○ ○ 6.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见表9。 爆炸危险区域 防爆结构电气设备 21(10)区 22(11)区 尘密外壳DT 防尘外壳DP 尘密外壳DT 防尘外壳DP 爆炸性粉尘 ○ × ○ × 可燃性粉尘 导 电 ○ × ○ × 非导电 ○ × ○ ○ 可燃纤维 ○ × ○ × 注:表中括号内的10区、11区是原粉尘爆炸环境的区域划分方法所对应21区、22区(现执行标准划分为20区、21区、22区),因未查到目前的该方面的标准内容,实际应用上表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加以具体分析。 七 技术引用 八 附图 文件相关信息(小二加粗黑体) 标准名称 XXXX规定(五号宋体,下同)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制定部门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持有部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 文件传阅(学习)签名栏 各部门: 为提高本文件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度,请在15天内根据制度的认知要求做好制度的传阅学习工作并签名,未按要求传阅的每缺1人次考核1分。 20 年 月 日 姓 名 传阅时间 姓名 传阅时间 姓名 传阅时间 附录B:标准的内容格式(一般性要求) 文件名称(二号加粗黑体) 1 目的(五号加粗黑体,下同)(必须条款) 简明扼要的写明编制该文件的主要目的。(五号宋体,下同) 2 范围(必须条款) 本标准(规程、制度、程序)规定了什么内容。 本标准(规程、制度、程序)适用于什么对象。 3 定义(当需要时写明) 对文件中专用术语的解释。 4 职责(必须条款) 明确由哪些部门、人员负责此项管理活动,他们的职权、责任及相互间的关系。 5 安全注意事项(当需要时写明) 写明本规范(规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项类别及预防措施。 6 环保注意事项(当需要时间写明) 写明本规范(规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处置方法。 7 工作程序(必须条款) 详细写明该管理活动的内容和应达到要求,采取的措施及方法。应一步步列出开展该行动的细节,并明确谁做、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何时何地做、怎么做等,是否要形成相应记录等。对于标准操作规程还必须明确关键的控制参数及异常处理输。要求条理、先后次序清楚,用员工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必要时可用流程图来表示。 8 检查与考核(必须条款) 8.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分管副总负责监督考核工作。 8.2 本规定执行过程管理或操作不规范,违规进行操作、管理和指挥,扣责任人绩效工资150元,因此造成事故或后果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与工作、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9 相关文件(必须条款) 下列引用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XX规范(程序)相关文件一览表 文件编号 文 件 名 称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10 相关记录(必须条款) XX规范(程序)形成记录一览表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收集时间 收集岗位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1 更改记录(必须条款)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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