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737434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2.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幼儿园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