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
与
**
保密协议
年 月
7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述两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签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鉴于:
1、甲方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此次股份制改造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甲乙双方就乙方对其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所知悉或持有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应负保密义务具体事宜,特订立下列条款以兹遵守:
一、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从事委托事项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提供或告知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所称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和批复、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内部汇报材料、谈判方案、实施方案、财务资料、采购资料、定价资料、进货渠道、客户名单、行销计划等等。
二、保密信息的排除范围
需保密的信息范围不含以下内容:
1、本协议签署时,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非因归责于乙方的责任事由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根据法律规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需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4、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予以公开的信息。
三、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
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包括:乙方、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派出的经办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而获悉保密信息的人员。
四、保密信息的使用
乙方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只限于与甲方委托业务有关的目的加以使用,而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加以利用。
五、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完成甲方委托过程中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除了完成委托事项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六、赔偿责任
乙方故意泄露其知悉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或者擅自在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使用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从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自其知悉相应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之日起,且其保密义务不因委托事项的完成而终止,除非该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有限公司与**保密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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