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电电气设备代保管协议甲方: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东电四公司南煤项目经理部 2008年6月28日送电电气设备代保管协议2008年6月26日,南煤电厂高压厂用备用电源系统110KV的GIS系统、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6KV高压厂用备用段、厂用6KV的A、B段受电成功,为加强对带电运行设备的管理,规范带电设备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行为,保证带电运行设备的设备安全及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带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带电设备正式移交前由龙川发电有限公司代保管,在代保管期间进入带电区域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南煤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电厂运行人员的指挥,施工作业执行工作票制度
2、。一、代保管电气设备的范围:1、110KV的GIS系统; 2、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3、6KV高压厂用备用段;4、高压厂用6KV A、B段;5、集中控制室。二、双方的责任:1、甲方对所保管的电气设备有进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协议签发后,所代保管的电气设备由南煤龙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负责设备的巡视、检查、防火、日常管理及防护等工作。2、任何单位的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上述带电设备区域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作业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带电区域进行施工作业。3、代保管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出现问题时要及时通知乙方,对于设备厂家的问题,在处理时事前必须通过乙
3、方,由乙方有关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人员的配合下进行。4、在代保管期间由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原因发生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5、1#电子间的带电运行设备,由于电子间尚有大部分工作没有完成,电子间暂不移交甲方代保管,日常管理工作仍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已投入运行盘的标识、隔离等工作,乙方要教育在电子间工作的施工人员,不要乱动运行的设备,保证带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对于确需进入运行的盘内施工作业时,要执行办理工作票制度,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工作票后,由甲、乙双方的人员共同监视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6、乙方要教育职工,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代保管区域,保证带
4、电设备运行区域的秩序。7、乙方派驻保卫人员负责进入集控室人员的管理工作,进入集控室实行试运通行证制度,无通行证的人员严禁进入。8、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的施工作业票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将作业票的填写人及签发人上报至甲方备案。四、其它:1、代保管设备所在区域的所有门的钥匙统一由乙方移交给甲方。2、带电设备的专用工具乙方留两套,其余工具由乙方负责移交给甲方。3、其它设备的代保管由工程的进展视需要而定。4、代保管的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实行。5、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南煤龙川发电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2008年6月28日 乙方:东电四公司南煤项目经理部 乙方代表(签字): 2008 年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