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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7∕T 62-2022 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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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310 CCS A 90 5117 四 川 省 ( 达 州 市 ) 地 方 标 准 DB5117/T 622022 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at electrical power system units 2022-05-19 发布 2022-05-25 实施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17/T 622022 I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重点目标及其重要部位 . 4 5 管理要求 . 4 6 设计和施工

2、要求 . 7 7 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 . 16 8 监督和检查 . 16 附录 A(规范性) 电网企业技防配置 . 17 附录 B(规范性) 火力发电企业技防配置 . 19 附录 C(规范性) 水力发电企业技防配置 . 21 附录 D(资料性) 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实施 . 23 参考文献 . 27 DB5117/T 62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规范等系列标准共同构成达州市反恐怖防范标准体系。本文件是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特

3、殊要求,与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配套使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达州市公安局提出。 本文件由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电科电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简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4、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森、叶春林、郭家彬、邓刚、朱野、彭维、韩湘生、唐远清、毕严先、张瑞、吉祥、高启龙、任忠刚、陶建、赵胜、杨萌、郭庆浪、刘文辛、赵洲、何清、刘洋、黄军勇、杨保国、曹晔。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5117/T 622022 1 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重点分目标及其重要部位,管理要求,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规划设计和防范管理 ,

5、已建电力系统单位反恐怖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 12663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控制指示设备 GB 12664 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 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 15208.1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 21646 400MH

6、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72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36291.1 电力安全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第1部分:变电站 GB/T 36291.2 电力安全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第2部分:线路 GB/T 37078-201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

7、集规范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DB5117/T 622022 2 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8、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 883 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 GA 884 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 GA 926 微剂量透射式X射线人体安全检查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GA/T 1127-201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 1800.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电网企业 GA 1800.2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GA 1800.3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DB5117/T 56-2022 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0-2008

9、、GB/T 2900.59-2008和 DB5117/T 56-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方便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00.50-2008和GB/T 2900.59-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系统 eIectricaI power system 发电、输电及配电的所有装置和设备的组合。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01 3.2 电力网 eIectricaI power network 输电、配电的各种装置和设备、变电站、电力线路或电缆的组合。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0

10、2 3.3 发电 generation of eIectricity 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转换成电能的过程。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06 3.4 发电厂(站) eIectricaI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 来源:GB/T 2900.50-2008,2.3 601-03-01 3.5 输电 transmission of eIectricity 从发电站向用电地区输送电能。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09 DB5117/T 622022 3

11、3.6 输电系统 transmission system of eIectricity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所构成的系统。 3.7 配电 distribution of eIectricity 在一个用电区域内向用户供电。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10 3.8 配电系统 distribution system of eIectricity 110kV(不含)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或配电房)所构成的系统。 3.9 电力线路 eIectric Iine 连接发电厂与变电站之间、变电站与变电站之间或变电站与用户之间,组成网络以输

12、送(配送)电能为目的的电力设施,该设施由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也称输(配)电线路。 3.10 变电 transformation of electricity 通过电力变圧器的电能传递。 来源:GB/T 2900.50-2008,2.1 601-01-09 3.11 变电站 inverting station 电力系统的-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的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 (例如保护装置) 。变电站根据电压等级、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很多形式,如开关站、换流站等。 来源:GB/T 2900.59-2008,2

13、.1 605-01-01,有修改 3.12 有人值班变电站 manned substation 有运行人员值守的变电站。 来源:GB/T 2900.59-2008,2.1 605-01-09 3.13 无人值班变电站 unmanned substation 没有运行人员值守的变电站。 来源:GB/T 2900.59-2008,2.1 605-01-10 3.14 DB5117/T 622022 4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目标 sub-target of the key prevention targets for anti-terrorism 以企业或行业为整体确定的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中 , 遭

14、受恐怖袭击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设施及分支机构等,为该整体性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分目标,简称重点分目标。 4 重点目标及其重要部位 4.1 重点目标 4.1.1 电网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确定应符合 GA 1800.1 的规定,火力发电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确定应符合 GA 1800.2 的规定,水力发电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确定应符合 GA 1800.3 的规定。 4.1.2 反恐怖防范重点分目标的确定及其等级划分由公安机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确定,报同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4.1.3 当电力系统单位整体被确定为

15、重点目标时,该单位属下有以下两处或以上的电力设施:发电厂(站)、输(配)电线路、变电站等,则这些电力设施可确认为该重点目标的分目标。 4.1.4 当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为单一的发电厂(站)、输(配)电线路、变电站时,不设分目标。 4.2 重要部位 电网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确定应符合GA 1800.1的规定,火力发电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确定应符合GA 1800.2的规定,水力发电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确定应符合GA 1800.3的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人防 5.1.1 设置原则 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发电、输电、配电、变电站设施分布、电力网服务区域等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需要,对重点(分)目

16、标的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5.1.2 人防组织 5.1.2.1 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反恐怖防范的具体工作。 5.1.2.2 应明确供电设施管理单位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 重要岗位包括: 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领导岗、输(配)电线路责任岗、变电站责任岗、反恐工作联络岗、安保力量相关岗位人员。 5.1.3 人防配置 5.1.3.1 反恐怖防范人防配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DB5117/T 622022 5 表1 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要求 1 工作机构 健全组织、明

17、确分工、落实责任 应设 2 责任领导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设 3 责任部门 设独立或兼管部门 应设 4 联络员 指定联络员1名 应设 5 安保 力量 技防岗位 重要技防设施(参照附录A表A.1、附录B表B.1、附录C表C.1执行) 应设 6 固定岗位 主出入口、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7 巡查岗位 发电厂、变电站、电网企业等部分重要部位 应设 8 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岗位 网络安全维护 应设 9 机动岗位 备勤、周界 应设 10 巡检岗位 输(配)电线路、无人值班变电站等其它重要部位 应设 5.1.3.2 被确认有分目标的重点目标,其电力系统单位应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电力管理单位责任领

18、导担任组长,调度机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施等分目标的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反恐防范系统的建立、运行、监督检查、改进等管理责任。工作机构及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及其变动应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5.1.3.3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电力系统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作为办公室主任, 各重点分目标的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反恐防范体系的具体工作。 5.1.3.4 安保力量配备原则如下: a) 不设分目标的重点目标和设分目标的重点目标的各个分目标,其专职、持证的当值保安员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单位总人数在 200 人(含

19、)以下的,保安员不少于 2 名; 2) 200 人以上 500 人(含)以下的,保安员不少于 3 名; 3) 500 人以上 2000 人(含)以下的,保安员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 5; 4) 2000 人以上的,保安员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 4。 b)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部分重要部位治安保卫巡查队伍,包括专职人员队伍和后备人员队伍: 1) 巡查岗位专职安保力量每班当值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巡查岗位的班数应根据重点目标或分目标的规模决定,发电厂、变电站内的巡查每天应不少于 2 次; 2) 巡查岗位后备安保力量的人数应与专职安保力量相当,定期接受巡查知识培训,在非常态时期能协同专职安保人员巡查。 c

20、) 建立输(配)电系统巡检岗位作为其它重要部位反恐怖防范的辅助安保力量,应确保重要输(配)电线路、无人值班变电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检岗位的人数及巡检工作计划应根据重点目标或分目标的规模及实际情况决定; d) 被确认为重点目标或分目标的电网企业、发电厂、变电站实行安保人员轮班 24 h 值守;固定岗位安保力量实行专职方式,网络岗位、机动岗位安保力量可采用专(兼)职结合方式。 DB5117/T 622022 6 5.1.4 人防管理 5.1.4.1 人防管理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 7.1.4 的要求。 5.1.4.2 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

21、工作联系,定期报告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互通信息,完善措施。发现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5.1.4.3 应加强人防管理: a) 加强反恐怖防范教育宣传、开展应急技能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提升人防技能; b) 开展保安人员、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背景审查,建立人员档案,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确保用人安全; c) 加强治安、消防、监控和特种设备检查制度,开展巡查与技防系统的值守监看和运维,确保人防职责落实; d) 加强检查督导,开展制度体系实施与改进,提高人防效率; e) 加强外来人员、车辆和物品的

22、管理,实行审批、登记和安检。 5.1.4.4 应指定专职联络员,联络员应确保 24 h 通信畅通。联络员的配置和变更,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的公安机关和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备案。 5.1.4.5 应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做好有精神状况异常、有反社会倾向、个人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人员的教育、防范、监控工作,随时掌握其思想状态,调整适当岗位,消除单位内部不安全因素。 5.1.5 安保力量要求 反恐怖安保力量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7.1.5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反恐怖防范专(兼)职工作人员应熟悉电力系统各重要部位的地理环境和主要设施布局,熟悉消防设施位

23、置、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b) 积极应対电力系统单位相关涉恐突发事件,协助、配合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c) 安保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意志坚定; 2) 政治觉悟高、工作作风好; 3) 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纪录; 4) 经电力系统单位或相关单位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 符合相关部门的其他要求。 d) 巡检岗位的巡检人员还应满足: 1) 具有相应类别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 应熟识所承担巡检线路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状况和特性; 3) 掌握线路或变电站运行、施工情况,以便于发现异常现象

24、; 4) 掌握线路或变电站基础技术知识,熟习有关规程规定; 5) 掌握线路或变电站运行中曾出现的故障和异常现象,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 熟悉沿线杆塔、变电站所处地点的地形、地貌、交通道路和村镇分布,以便检修时车辆能够顺利通行、尽快到达检修地点。 5.2 制度防 5.2.1 一般要求 DB5117/T 622022 7 制度防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7.5.1要求。 5.2.2 制度防组成 制度防组成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等标准化文件。 5.2.3 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DB5117/T 56-2022 中 7.5.3.2 要求; b)

25、制定反恐怖防范责任管理制度,对反恐怖防范管理的目的、对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负的反恐怖防范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 c) 制定线路、变电站巡检管理制度,确保线路、变电站相关设备安全运行,通过编制定期的巡视、检修等生产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使生产设备得到全面、系统、有效的运维。 5.2.4 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配置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7.5.3.3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标准。 5.2.5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配置 DB5117/T 56-2022 中7.5.3.4要求,并应制定各种电力事故抢险规程。

26、6 设计和施工要求 6.1 物防 6.1.1 配置原则 6.1.1.1 应纳入建设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与新建或改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6.1.1.2 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6.1.2 物防组成 重点目标物防包括实体防护设施、个人应急防护装备、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等。 6.1.3 物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物防配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放区域或位置 设置要求 1 实体防护设施 机动车阻挡装置 停车库(场)出入口 应设 2 防机动车冲撞或隔离设施 主要出入口 应设 DB5117/T 622022 8 表 2 (续) 序号 项目 安

27、放区域或位置 设置要求 3 实体防护设施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金库门 安防监控中心、网络中心 应设 4 集控室、网控室、电力调度中心、控制室等系统控制相关的重要部位 应设 5 重要物资仓库 应设 6 电梯机房、中央空调控制机房 应设 7 财务出纳室、保密室 应设 8 防盗保险柜 财务出纳室、保密室 应设 9 围墙或栅栏 变电站、500kV电缆隧道出入口 应设 10 刀片刺网 周界(有人值班)围墙 宜设 11 周界(无人值班)围墙 应设 12 人行出入口通道闸 出入口 宜设 13 人车分离通道 出入口、内部机动车主要通道 应设 14 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强光手电、防暴棍

28、保安员配备、停车场(地下)、保安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15 对讲机、防刺服、哨子、催泪喷射器 保安员配备 应设 16 毛巾、口罩 各楼层、工作区域 宜设 17 防护面罩 各楼层、工作区域 应设 18 防暴盾牌、钢叉 保安装备存放处、保安值班室 应设 19 防暴头盔、防割(防刺)手套 安防监控中心或保安装备存放处 应设 20 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 防爆毯或防爆筒(球) 安防监控中心或保安装备存放处 应设 21 应急警报器 安防监控中心或电力调度中心 应设 22 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 各楼层、重要部位 应设 23 电力安全设施(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 各工作区域 应

29、设 6.1.4 物防要求 6.1.4.1 防护设备设施要求 6.1.4.1.1 一般要求 物防设施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 7.2.4.1 的要求,根据实际配置。 6.1.4.1.2 实体防护设施 实体防护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实际配置: a) 钢栅栏应采用钢管或钢板组合制作: 1) 采用钢栅栏时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 20 mm,壁厚不小于 2 mm 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 16 mm 的钢棒,单根截面不小于 8 mm20 mm 的钢板)组合制作; 2) 用于窗的防护时, 栅栏应安装在窗内侧。 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 600 mm100 mm; DB5117/T

30、622022 9 3) 用于重要部位周界封闭时,栅栏高度不应低于 2.2 m,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大于 150 mm,且不易攀爬,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12 mm 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4) 钢栅栏的设置应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 b) 发电厂、变电站的周界围墙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周界围墙整体高度不低于 2.8 m; 2) 周界围墙应使用实体围墙,也可以使用墙/栏结构,其中实体墙高度不低于 2.2 m; 3) 无人值守的变电站围墙上宜安装刀片刺网; 4) 围墙基础需深入地面以下至少 50 cm。 注: 城市规划有特殊要求则按其要求执行。 6.1.4.1.3 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个人应急防

31、护装备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实际配置: a) 强光手电筒应符合 GA 883 的规定; b) 催泪喷射器应符合 GA 884 的规定; c) 哨子应由铝合金制成,哨音分贝不少于 160db,配尼龙绳; d) 模拟信号对讲机应符合 GB/T 21646 的要求,具有不少于 16 个信道、射频功率 4W 到 1W,推荐使用数字信号对讲机,采用多时隙多址方式,12.5kHz 信息间隔,4FSK 调制方式,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 9.6kb/s。 6.1.4.1.4 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 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中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6.1.4.1.5 电力安全设施 电力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32、a) 变电站(包括开关站、换流站等)的安全设施配置包括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均应符合 GB/T 36291.1 的要求。 注1: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 注2:变电站的设备包括主变电压器、主变(线路)穿墙套管、滤波器组、电容器组等各种设备的标志牌。 注3:安全警示线包括禁止阻塞线、减速提示线、安全警戒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和生产通道边缘警戒线等。 注4:(含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固定防护遮栏、临时遮栏(围栏)、红布幔、孔洞盖板等。 b) 输电线路的安全设施配置包括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和安全防护

33、设施,应符合 GB/T 36291.2 的要求。 注1: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航空警告标志。 注2:输电设备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和杆号、杆塔、变压器等常用设备标志牌。 注3:(含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临时遮栏(围栏)、孔洞盖板、爬梯遮栏门、杆塔拉线离护套管、杆塔防撞警示线等装置和用具。 c) 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安全设施配置规范要求:汽轮机、锅炉、升压站均应符合 DL/T 1123-2009的要求。 注1:安全标志包括全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 注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消防安全标志

3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DB5117/T 622022 10 注3:(含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临时遮栏(围栏)、孔洞盖板警示线等装置和用具。 d)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安全设施配置规范要求:燃机、汽轮发电机组、锅炉设备、燃料设备、电气设备均应符合 DL/T 1123-2009 的要求。 注1: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 注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消防安全标志、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注3:(含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临时遮栏(围栏)、孔洞盖板警示线等装置和用具。 6.1.4.2 防护设备设施釆购与

35、维护 防护设备设施采购与维护应符合DB5117/T 56-2022中7.2.4.2的要求。 6.2 技防 6.2.1 建设原则 6.2.1.1 电力设施的新建或改建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6.2.1.2 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6.2.1.3 电力设施的工程设计应采用主流和成熟的技术,可积极探索引用先进的技术,采用的技术宜符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的要求。 6.2.2 技防组成 技防设施包括电子防护系统、安防监控中心(分中心)、公共广播系统、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通讯显示记录系统等,其中电子防护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36、、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对外)管理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巡检系统、防爆安检系统、无人机监控系统等。 6.2.3 技防配置 6.2.3.1 电网企业 电网企业应按附录A的规定配置技防系统。 6.2.3.2 火力发电企业 火力发电企业应按附录B的规定配置技防系统。 6.2.3.3 水力发电企业 水力发电企业应按附录C的规定配置技防系统。 6.2.4 技防要求 6.2.4.1 技防系统总体要求 技防系统总体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系统应符合应满足 DB5117/T 56-2022 中 7.3.4.1 的要求; b)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资料信息、事件信息、报警信息等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90 d; c

37、)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独立运行,其通讯网络宜为专用网络。 6.2.4.2 安防监控中心 DB5117/T 622022 11 安防监控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防监控中心建设应符合 GB 50348 的有关规定; b) 根据重点目标的规模,或重点目标及分目标的结构,在安防监控中心下可设置安防监控分中心,安防监控中心能监控所有分中心及分中心所控制的前端设备; c) 视频监控应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电子巡查、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集成,其报警信号输出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监控中心,并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显示; d) 安防监控中心配置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应能

38、准确地指示报警区域,实时声、光提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等信息; e) 安防监控中心具有最高控制权限,可根据具体情况限制或禁止其他终端对安防系统、安防设备的控制。 示例1:出入口的防冲撞设备,如自动升降型金属柱,一般由出入口的门卫处根据汽车通行需求进行升降控制,当门卫处被外力劫持时,安防监控中心能终止其控制权限。 示例2:在门卫处额外设置视频监控显示装置的单位,在门卫处被外力劫持时,安防监控中心能关闭其监看功能。 6.2.4.3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符合以下要求: a)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对图像信号的采集、传输、切换控制、显示、分配、记录和重放等基本功能,视频监控系统应同时满足

39、GB 50198、GB 50395、GA/T 367、GA/T 669.1 的要求; b) 视频监控系统应釆用数字系统; c) 图像信号的釆集使用的摄像机应符合 GA/T 1127-2013 的要求,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配置的摄像机应满足 C 类以上高清晰度,其他重要部位配置的摄像机应满足 B 类以上高清晰度; d) 宜支持 H.264、H.265 或 MPEG-4 视频编码格式和文件格式进行图像存储,宜支持 G.711、G.723.1、G.729 等音频编解码标准实现音频同步存储。新建、改建、扩建的视频监控系统音视频编解码宜优先采用 GB/T 25724 规定的 SVAC 编码方式; e) 图

40、像信号的传输、交换和控制应符合 GB/T 28181 的要求; f) 图像信号的切换应具有手动和编程两种模式; g) 图像信号的显示设备应采用 FHD(19201080)以上分辨率的大屏设备,当系统配备的超高清摄像机(GA/T 1127-2013 的 D 类)时,宜釆用 4K(40962160)以上分辨率的大屏设备; h) 图像信号的存储: 1) 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的单路图像应具有 1080P(19201080)或以上图像分辨率; 2) 非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重要部位单路图像应具有 720P(1280720)或以上图像分辨率; 3) 单路显示基本帧率不小于 25 帧/秒; 4) 存储时间不小于 90

41、 d; i)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j) 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应具有预制位,应有自动复位功能且自动复位时间可调; k) 系统应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联动; l) 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要求应符合 GB 37300 的相关规定。 6.2.4.4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DB5117/T 622022 12 a) 电网企业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 GA 1800.1 的要求,火力发电企业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 GA 1800.2 的要求,水力发电企业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 GA 1800.3 的要求; b)

42、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 GB 12663、GB/T 32581、GB 50394 等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相关标准的要求; c)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配置满足现场要求的声光报警装置,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 d) 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e) 应具有防破坏功能,当探测器被拆或线路被切断时,系统应能发出报警,并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及警情数据; f) 前端每根导线脉冲电压峰值应在 5000V-10000V 之间,安装和安全运用应符合 GB/T 7946 的规定; g) 系统应能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 h) 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

43、、短路报警功能; i) 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j) 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不应少于 180 d。 6.2.4.5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重要部位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满足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规定; b) 系统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 GB/T 37078-2018 中规定的 2 级要求; c) 系统应对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过对象及通过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或程序控制; d) 系统应有报警功能; e) 出入口现场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出入口记录总数应大于 5000 条,且系统应保存不小于 180 d 的最新事件记录; f) 系统应能对强行破坏、 非

44、法进入的行为发出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应与相关出入口的视频图像联动; g) 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6.2.4.6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子巡查系统应满足 GA/T 644 的规定; b) 巡查路线应能根据安全管理的需求进行频率、线路调整,并覆盖所有巡查重要部位;可复用出入口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实现电子巡查功能; c) 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应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d) 巡查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小于 90 d。 6.2.4.7 反无人机防御系统 电网企业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应符合 GA 1800.1 的规定,火力发电企业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应符合 GA

45、1800.2 的规定,水力发电企业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应符合 GA 1800.3 的规定。 6.2.4.8 集成联网 DB5117/T 622022 13 电网企业集成联网应符合GA 1800.1的规定,火力发电企业集成联网应符合GA 1800.2的规定,水力发电企业集成电网应符合GA 1800.3的规定。 6.2.4.9 巡检系统 巡检系统宜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过通信模块,巡检人员巡视的实时路径上传到安防监控中心,智能化管理巡检时间和地点; b) 自动整理汇总所有巡检数据; c) 具有 GIS 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上显示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分布及设备档案。 6.2.4.10 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

46、度系统 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重要部位的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应包括运营无线通信对讲机调度系统和应急联动指挥的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两部分; b) 运营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应提供运行、维修、防灾等移动用户之间的通信手段,系统可设置运行调度、维修调度、防灾调度等用户群,应具有录音存储等功能; c) 应急联动指挥的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应设有统一的若干反恐应急通话组,供反恐应急时联动指挥,应具有录音存储等功能; d) 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空间波覆盖的时间地点概率不应小于 90。 6.2.4.11 防爆安检系统 防爆安检系统应符合 GB 12664、GB

47、 12899、GB 15208.1、GB 15210 和 GA 926 的要求。 6.2.5 系统检验与验收 系统应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验收。 6.2.6 运行维护及保养 运行维护及保养按DB5117/T 56-2022中7.3.6要求进行。 6.3 数据防 6.3.1 设置原则 6.3.1.1 应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或改建的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6.3.1.2 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6.3.2 数据分类分级 6.3.2.1 数据分类分级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 7.4.2 的要求。 6.3.2.2 应建立数据分类分级

48、保护制度。 6.3.3 数据安全管理 6.3.3.1 数据安全管理内容和基本原则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 7.4.3 的要求。 DB5117/T 622022 14 6.3.3.2 电力系统单位承担本单位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电力系统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6.3.3.3 应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a) 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b) 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的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 c) 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数据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方法和安全事件对本系统

49、产生的影响,对本机构计算机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 d) 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置程序,确定事件的报告流程,响应和处置的范围、程度,以及处置方法等; e) 应在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置过程中,分析和鉴定事件产生的原因,收集证据,记录处置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补救措施,过程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6.3.4 数据防内容 数据防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 6.3.5 数据防要求 6.3.5.1 数据防总体要求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建立信息隔离控制系统,信息隔离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具有公安部相关机构出具的销售许可证和检测报告; 2)

50、 应采用工业级硬件平台并具有良好的旁路保护和故障恢复机制; 3) 应满足工业控制系统实时性要求,设备满配策略下数据包时延100s; 4) 应具有网络层控制功能,包括包过滤、状态检测、IP/MAC 绑定等基础功能; 5) 应具有应用层控制功能,支持工业协议深度解析,能够对主流工业协议进行识别并制定控制策略,实现控制指令和值域读写权限控制; 6) 应支持设备统一管理和集中策略下发,支持管理权限的三权分立; 7) 应支持对未知设备接入监测,对系统网络内未知的设备接入进行实时告警。 b) 数据防的相关信息系统应符合 GB/T 22239、GB/T 22240、GB/T 39786 的要求。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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