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区域代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缔帆希阳光暖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授权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缔帆希】品牌 系列产品在江苏省(徐州地区除外)的独家代理商。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在销售区域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
3、甲方有权保留该区域原有客户和工程经销商的权利。但需将客户名称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备给乙方,避免市场混乱。
二、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时视乙方合同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有无严重违约行为,确定是否续签代理合同。
三、销售目标及奖励政策:
乙方应将甲方产品作为其经营主要项目,投入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分销网络,增加市场销量,乙方在本合同完期限内需完成销售回款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按代理供货价格计算),同时乙方初次采购金额应不低于五万元(按代理供货价格计算)。
在合同期末,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对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奖励;
销售回款总额(奖励基数)达:20万元-49万元,奖2%;
50万元-99万元,奖3%;
100万元-299万元,奖5%;
300万元以上,奖8%。
四、订货、提货、开票、结算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应提前1天(如遇特殊产品或量大的情况下时间按双方协商确定)向甲方传真有加盖公章的书面订货单或订货合同,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货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城市物流公司,乙方在签定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协议时间内没有收到货物的,应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反之,由于甲方原因在协议时间内乙方没有收到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中的代理价格不含税。
3、结算方式:款到付货;如遇特殊产品或量大的情况下乙方需预付货款30%,在双方协商好发货时间的前一天付清全款。
4、乙方一次提货达五万元以上的,长途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次提货金额不足五万元的,长途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到物流公司提货,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如产品或包装因运输而造成损坏,应在收货之日与承运方人员确认上述损坏的书面报告,同时在收货后两日内将书面报告传真至甲方,其原件随后应寄至甲方存档,以便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如产品到达后,乙方在两日内未向甲方发出任何通知,则视同产品完好无损。
5、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自然灾害等事故),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及时收到货物,则双方协商解决。
五、退货和换货:
1、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货,不合格产品退货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退换的运输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其它损失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六、甲方对协议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两年。
七、市场保护: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与分销商或销售单位签订市场保护的有关约定,如因乙方未严格履行此约定而导致第三方发生违反甲方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为乙方责任,并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严禁跨区域销售。
八、广告宣传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公司品牌的部分媒体广告投放。
2、如果乙方自行在当地媒体投放广告,广告费由乙方承担,但广告内容及形式应与甲方制订的广告策划形式保持一致,并将广告样稿(样带)送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乙方任何不经甲方批准制作与投放的广告及宣传品均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责任。
3 、甲方在市场推广时按销货量比例为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品、产品资料和技术资料,乙方如需增加数量应在订货单中声明并按成本付费。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代理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维护乙方代理权益;
(2)、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销售、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2、甲方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2)、有审核经营策略,建议调整经营计划的权利。
3、乙方的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产品销售及服务宣传时不得随意夸大产品功效及修改产品宣传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定本销售区域内的客户开发计划和市场服务计划,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配合开展工作。
(3)、乙方须组建专门部门,配合专职人员,包括品牌经理、营销人员,专题开展代理品牌及其系列产品的营销工作,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协助乙方开展好市场销售、服务工作。
(4)、乙方应负责区域内的相关招投标事项;
(5)、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政策及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6)、在乙方销售区域内从事大型推广活动,乙方为主要承办方,甲方协助筹划。乙方在进行市场推广和宣传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执行规范操作,重要活动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以维护品牌整体形象和遵守国家有关广告方面的规定为准。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供货价。
4、乙方权利
(1)享有授权区域独家代理权及发展和管理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有了解、协助参与甲方所制定生产质量的权利;
(3)对产品款式、供货价有建议权;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规定数量的相关产品宣传资料的权利。
(5)如乙方完成合同销售任务,乙方有权申请续签下一周期的代理合同。
十、知识产权
1、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于有关产品的任何技术、商务资料及使用的一切版权通知、许可文件、商标和其它材料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他用;
2、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得到的彼此的商业秘密应进行严格保密。
十一、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2、甲、乙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任何一方有权索赔。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涉及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应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本合同没有规定事宜时,双方应本着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本合同中,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供货价格:
1、详见乙方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2、如因市场因素,甲方需调整价格,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十四.、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一时,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连续4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到期。
十五、备注:
甲方:(盖章)缔帆希阳光暖通科技 乙方:(盖章)
(北京)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4000 178 678 电话: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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