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合同审批流程
1、目 的:为加强和统一我司经济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和要求。
2、适用范围:xx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
3、流程和要求:凡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一律到财务部盖具“合同专用章”,并留存双方已盖章确认的原件一份在财务部。
3. 1供应商购销合同
3.1.1供应商的购销合同,由相关运营部经理负责前期谈判和签定。
3.1.2运营部经理将拟定好的合同条款和品牌经销情况的预测分析,交财务部经理复核。
3.1.3财务经理复核后签署意见,交总经理审核。
3.1.4我公司代理品牌及新增设品牌的年度购销合同最终需由集团总裁审定。3.1.5总裁审定后的购销合同交由财务部盖具合同专用章。
3.1.6运营部经理负责落实购销合同对方单位盖章事宜,双方盖章生效后,交一份原件在财务部存档。
3. 2分销商购销合同
3.2.1各品牌运营部根据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销商购销合同的基本框架,交总经理审定。
3.2.2区域经理根据分销商历史销售情况和新年度的销售计划,与分销商进行谈判并办理签定手续。
3.2.3运营部经理审核区域经理拟定的合同具体条款,并作修调。
3.2.4财务经理审核合同中的相关经济条款,审核后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审批。
3.2.5总经理审定后交分销商分别盖章确认,再由财务部盖具合同专用章,并交由财务部统一存档。
3. 3工程销售合同
3.3.1业务人员负责与对方单位进行业务谈判工作,拟定合同条款。
3.3.2业务人员根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填制《工程审批表》交各级主管审批签字。3.3.3品牌助理审核该工程的销售价格,并确认或预计该工程的成本,在《工程审批表》上签字后交运营部经理审批。
3.3.4财务经理审核该项工程的利润、费用等相关经济指标及付款方式、涉税事项等。凡利润指标在规定比例范围的,且现款现货的合同,由财务经理最终审批。
3.3.5如工程利润低于公司规定的,或有欠款情况的,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如工程金额超过30万元的,或需欠款10万元以上的,还需由集团总裁审批。
3.3.6工程销售合同经办人员凭相关人员核批过的《工程审批表》到财务部办理合同盖章手续。
3.4装修合同
3.4.1专卖店装修项目或分销商装修项目,经办人需先填制《费用返还表》,确认该项费用的承担单位,由相关主管审批。
3.4.2装修合同需附审核过的预算等资料一同交财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装修合同的价款、费用预算情况、付款方式等。签署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4.3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盖章并留存。
3.4.4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由集团总裁审批。
3.4.5工程中需要增加项目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需签定增补合同。
3.5广告合同
3.5.1品牌运营部提出的广告申请,其广告费用原则上应由工厂承担或部分承担,并控制在审核过的预算内。
3.5.2经办人员在签定广告合同前需填制《费用返还表》确认该项费用的承担者,交由相关主管审批。
3.5.3财务经理根据审批后的《费用返还表》审核广告合同的金额、付款方式等。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且无异议的,提交总经审批后予以盖章;5万元以上或有异议的合同,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后再提交集团总裁审批。
3.6租赁合同
3.6.1经办人员拟定的合同条款,由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交财务部。
3.6.2财务经理审核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单价、金额及其他涉税事项等,签署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6.3合同年度金额5万元以下的,总经理审批后生效,交财务部盖章并留存。
3.6.4合同年度金额5万元以上的,需再提交集团总裁审批。
3.7家装公司合同协议
3.7.1品牌运营部确定家装公司合作的销售标准价格,部门经理审核家装协议中的协议价格和其他条款。
3.7.2财务经理审核货款的结算方式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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