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管理奖惩制度一、运输管理:1、绞车提升时,每超挂一辆车,罚把钩工每人30元。2、不挂保险绳者,罚把钩工每人30元,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者,罚单位100元,按规定有有保险绳而实际没有保险绳者,罚单位300元。3、应设挡车器而未设者,或虽有但不起挡车作用,每处罚款50元。4、凡予防性检修申请不被批准而由此发生的事故,应由阻止单位及有关人员负责,并不许计入机电管理事故。5、由于配件、材料而影响了有关单位的完好及安全工作、影响单位赔偿受损单位损失。6、本规定的奖励由矿安全奖或吨煤奖支付。7、本规定罚款收入全部做为机电安全用。8、本规定除具体负责单位外,其他监督管理均由机电科执行,奖罚由机电科办理通
2、知手续,保安科按通知办理财务手续。二、矿车的使用管理: 为了加强矿车管理,提高矿车的完好率和周转性,更好地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 我矿运输任务大,车辆周转紧张,各使用单位都应爱护矿车,持制定本管理办法2、 机运队负责矿车的管理,对矿车应进行编号、建帐,进行牌板管理,并定期进行涂漆工作3、 机运队的矿车修理组除矿车的正常维修管理外,还应定期地派人巡回检查各使用矿车单位的使用情况,并责成用车单位按期如数将矿车交回,如有不按本规定而积压者,由机运队负责,每辆矿车罚积压单位5元。4、 各单位使用矿车,必须经调度会议批准后与当班机运调度联系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摘取允许数量的车,但不准压道、
3、压岔,以至影响运输线路的畅通;否则,机运调度有权禁止。对在运行中的车组,不准摘取矿车,对强行摘取者要罚款10-20元5、 各个单位和盘区要按规定矿车数进行使用,不得多占和延长使用周期,每班下班后,应将矿车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挂链。6、 机运队每班下班前,应将各车场及其他地点的闲散车辆带回,编组投入运行。7、 机运队矿车检修组每天应对运行的坏矿车挑选出车,进行检修,以免发生事故,如因坏矿车运行矿车运行发生事故,机运队负责事故责任。8、 各单位使用的料车、翻斗车要加强爱护,及时回撤,不准积压,损坏的车也要及时回撤到地面,送往机运队进行检修。9、 凡矿车出现严重变形,缺轴销、缺碰头、轮子损坏不
4、转轴弯曲等不完好情况立即检出,不得投入运行。10、 在运行中,矿车发生落道事故后,不得硬拉,以免损坏矿车。11、 矿车数完好率不得低于矿务局的规定标准12、 机运队对矿车严加管理,不得与料车混用。三、绞车运行的管理制度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如司机不持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本人100元 2、运行中发现绞车无压杠或压杠不全,罚绞车工50元,罚单位100元 3、运行中发现一次声光信号不全罚绞车工50元,不使用红灯罚50元 4、因绞车司机检查不到位,螺栓、销子松动或手闸不灵活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检查人员检查发现钢丝绳有磨损或断丝超限,罚把钩工50元,绞车工50元,罚带班工负责人100元6、发现一次不上保险绳、安全销,罚把钩工500元7、挡车器不能正常,发现一次罚把钩工100元,单位领导200元 8、上山无地滚,弯道处无立滚,罚单位领导200元9、绞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现巷道内有行人罚把钩工50元,当班领导100元10、装载货物如发现超高、超宽、超重或捆绑不牢,罚把钩工100元,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1、下放重物时,电机停电,放飞车,一经发现罚绞车司机200元,单位领导300元,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严厉或按矿劳动条例从重处罚。12、如发现绞车司机把钩工、运输安检员脱岗,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罚。 制度范本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