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阳光佳苑 印刷品合同 (第037号)甲方:松原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海鑫广告装饰装潢中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合同书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一、 制作明细与报价序号材质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手提袋250克白卡纸付亚膜30*40*83000个2.4/个7200元工期5-6天2画册24P 封皮200克铜板付亚膜内页157克铜板 骑马钉21*28.53000本2.8/本8400元工期5-6天合计15600元二、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总价款:156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2、付款方式:制作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就实
2、际发生制作量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支付货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法的增值税3%专用发票。三、制作方式:1、甲方首先将图案和内容等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7天交付全部货物,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后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全部结清。四、质量标准: 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货物制作完毕甲方收货时需要检查验收,检查无误后按乙方提供的发票付清货款。六、其它:1、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3、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制作、运输完毕。4、 此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