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洁合同书 甲方: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乙方:黄山市家事无忧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一次性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协议。 一、保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甲方黎阳镇人民政府综合大楼的公共区域进行保洁服务,双方规定的服务范围为:一楼至五楼的大厅、公共走道、梯道、楼梯扶手、卫生间、走道垃圾桶、窗户、一楼平台、天花、会议室。以上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2、为乙方
2、提供必要的保洁工具物料仓库等。 3、积极采纳乙方在院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配备相关保洁人员和保洁工具设备,准时进驻现场。乙方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注意爱护各种设施。 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全部合同款。 四、验收标准 保洁项目服务标准停车场目视地面干净,无杂物、垃圾大厅地面目视地面干净,无杂物、污渍,地面光泽墙身目视无灰尘、污渍
3、、痰渍大门玻璃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保持光洁明亮边框目视无尘渍、污渍窗户玻璃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保持光洁明亮窗框目视干净、无尘渍、漆渍地脚线目视无污渍、尘渍、漆渍废纸篓、垃圾桶桶(篓)身目视无灰尘、污渍风口、天花板、目视无尘渍、蜘蛛网消防栓、指示牌、标识目视干净、无尘渍绿植盆体无灰尘、污渍,盆内无垃圾、枯枝败叶公共洗手间墙身无污渍、灰尘,保持瓷片表面光洁明亮地面目视无积水、污渍门及隔断目视无灰尘、污渍玻璃镜面目视无手印、水渍,保持镜面明净无污渍便器畅通、无污渍、污垢、臭水,目视瓷器明洁如新洗手盆及台保持干净无污渍(石材渗透性锈渍、污渍可能无法完全清除),水龙头除锈保洁后用不锈钢保养剂保养
4、废纸篓、垃圾桶桶(篓)身目视无灰尘、污渍风口、天花目视无污渍、灰尘、蜘蛛网公共过道及梯道地面目视无积水、污渍、垃圾指示牌无污渍、灰尘,保持表面光洁明亮墙身目视无灰尘、手印、水渍,镜面、不锈钢明净无污渍地脚线目视无污渍、无尘渍、漆渍废纸篓、垃圾桶桶(篓)身目视无灰尘、污渍绿植盆体无灰尘、污渍,盆内无垃圾、枯枝败叶扶手目视无灰尘、污渍及锈渍玻璃平台目视无灰尘、污渍、胶渍、漆渍,光洁透明窗户大门如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归甲方负责,乙方不再免费提供二次保洁,如需二次保洁,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保洁完成,合同自动终止,如一方无故解除合作关系,须向另一方一
5、次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20%。 六、争议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者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对争议进行解决。 1、通过双方友好协商; 2、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议,可经甲乙双方补充说明;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
6、)、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
7、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
8、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
9、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