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书甲 方:乙 方:签署日期:2011 年 12月 1 日维护服务合同书甲方:XXXXXX乙方:XXXXXX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揽甲方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一、系统概况:1 系统名称: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2 项目地址:XXXXXXXX 。3 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每月维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2、(大写) ,(小写) 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2 乙方责任和义务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
3、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至少 2 次。服务内容详见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内容(附件)。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乙方保证严守甲方监控系统设备布局秘密,严防外界人员恶意侵犯。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节假日内除外)。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更换零部件及维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若设备无法维修而需重新更换设备时由乙方向甲方建议更换,甲方支付设备成本费,乙方免费安装调试。所有更换的设备及
4、零部件保修一年。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四、维保期限: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维保结束日终止。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同,本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维护保养项目:1、前端采集、控制设备(摄像机):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B前端专业清洁。C前端系统测试。D电源、电锁、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2、 总控端系统: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D检查系统软件使用状态
5、,备份历史数据。六、付款方式:1、费用分上、下半年二次支付,即上半年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 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2、下半年支付的时间是在下半年维保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由甲方维保维护的现场管理处做出评定并认可后,将合同总额剩余50%即元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50 .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
6、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50.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八、合同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由于非正常原因(地震、洪灾、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火灾等)或
7、人为损坏及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恢复正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甲方支付。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5 补充条款: 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2011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1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8、。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
9、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
10、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