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印制委托书委托方:成都通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本公司“ 通鼎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现委托“ ”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特此委托委托方盖章(签名): 成都通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金三角601室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