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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大中专师范院校学生实习合作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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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接收大中专师范院校学生实习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翠屏区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实习学校) 乙方:             (派出学校) 为明确实习学生派出学校与实习学校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时间 乙方学生  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实习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 年级 班,实习   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权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业务指导、安全管理和实习考核管理。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实习学生资质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一律自理。 5、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若因个人原因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一律责任自负。 6、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造成甲方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7、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教育工作等情况的,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管理使用实习生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翠屏区教育局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盖章):宜宾市翠屏区 乙 方(盖章):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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