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灯维修合同甲方: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乙方: 今有甲方所辖片区内路灯维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施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维修片区内损坏路灯及长明灯。(二)质量标准:恢复正常照明。(三)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人工数(120元/人)及材料费结算。(四)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如期完工后,甲方付清。(五)工期要求:开工、竣工时间:自2013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5日。无特殊情况逾期完工,乙方应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六)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若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损失及责任(包括
2、对行人及其它非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七)工程保修:所用材料质保期一年,期间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九)其他:(1)如有损坏小区设施的,乙方应及时维修解决。否则甲方将按照维修费、损失费的两倍价格从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本着先安全,后施工的原则组织施工。对于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不到位的,乙方必须立即整改。(3)施工中甲方负责协调外部关系。(十)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办事处财税所三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2013年7月20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4、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
5、: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