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围栏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09-30号 签订地点:乌拉特后旗东升庙 甲方: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 乙方:包头市华元网围栏厂 为圆满完成乌拉特后旗2009年封沙育林工程,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技术规程及规范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网围栏经双方意向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货物名称:网围栏。 2、规格型号:网围栏(镀锌钢丝网片):JL7-90-30。 3、数量:网围栏56000延长米。 4、货物单价:网围栏2.8元/米。 5、货物总价:网围栏156800.00元。 6、质量标准执行:网围栏纬线(45#镀锌钢丝),2.8mm,中纬线2
2、.5mm,经线2.5mm(纬线45#镀锌钢线、经线镀锌强丝),经纬线以扣片连接,网围栏每200米/卷,重量达到88.5公斤以上。 7、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材料送到乌拉特后旗赛乌素镇甲方指定地点。 8、供货时间:2009年10月23日-2009年11月5日期间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分批次供货。 9、货物交接方式:甲方负责货物清点,出据入库单。 10、付款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拨款到位后给乙方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国家验收后付清。 11、财务事项:运杂费(包括运费、装卸费)、税费乙方自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出据正式有效票据。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按时供货,保证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规程和建设方的设计要求;甲方保证按约定付款;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按货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 代理人: 乙方:包头市华元网围栏厂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