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维护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业主”)身份证件号码:居住地址:乙方(以下简称“维护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鉴于业主为甲方自有产权建筑物的合法所有人,乙方熟悉建筑物维护工作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在业主与维护公司之间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共秩序及社会良好风尚。第二条 服务内容1. 维护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要求,为建筑物进行日常维护、保洁、绿化、设备检修等工作;2. 业主有权根据需要,向维护公司提出额外维护服务请求,并与维护公司进行具体协商;3. 维
2、护公司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其在维护合同中的义务。第三条 服务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1. 维护公司为履行维护服务,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2. 双方同意费用以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对于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应承担保密责任;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协议相关内容。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误行使其权利,不视为放弃此权利,该权利仍可在今后的合同中继续行使。第九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业主): 乙方(维护公司):日期: 日期: